北京國美電器有限公司因拖欠會議費3.5萬元被訴
2008年02月25日 16:06 來源:中國法院網 發表評論
日前,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受理了中國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中國大飯店的上級部門)起訴北京國美電器有限公司服務合同糾紛一案。
原告中國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貿公司)訴稱:2007年9月21日,被告與原告所屬中國大飯店(中國大飯店是原告所屬部門,非獨立法人)就被告在中國大飯店舉辦“國美電器有限公司總部會議”簽訂會議服務合同。合同簽訂后,被告先行支付了35750元定金。2007年9月26日,會議如期在中國大飯店舉行,被告共消費71 740元,有35990元至今未支付。為此,國貿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國美電器支付拖欠的會議費用35990元及逾期利息2879.20元,并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作者:尹亦農)
【編輯:朱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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