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
云南呈貢縣投資促進局副局長蔣文輝因為被昆明市委書記仇和發現開會打瞌睡,22日被勒令辭職。媒體報道此事后,很多網友對當地雷厲風行的作風表示了贊賞,有點出人意料的是,也有許多網友對蔣文輝表示了同情,認為“一個會太無聊,人家打個瞌睡都不行?還要讓辭退?”有網友表示現在企業都不能隨意辭退員工,公務員也不能這么隨便就勒令辭職。
媒體在報道網友的質疑意見時,用了“有點出人意料”這個詞,這個“意外”很是讓人意外。因為在我看來,在法治建設正在全面、整體推進的社會背景下,出現這種不同的質疑聲音不僅是正常的,而且也足以說明如今廣大民眾的法治意識正在日益提高與增強,而不再繼續停留在以往那種單維度、低層次的道德批評以及人治思維階段。
現代法治社會最為基本的一條原則,就是依法辦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最為核心的一點,就是依法治國。無論是依法治國還是依法辦事,無不內在地要求公權的使用必須遵循基本的法律制度與程序,斷不能受領導干部個人的情緒偏好與主觀意志所支配。但從報道的情況來看,這起因為開會打瞌睡而丟官的事件,卻更多地給人一種有關部門沒有嚴格依法辦事的感覺。
媒體報道說,在會場打瞌睡被領導點名批評后,中共呈貢縣紀委連夜召開全體(擴大)會議。呈貢縣委副書記、縣長吳慶昆在宣讀干部處理決定時表示,蔣文輝本人已認識到事件的嚴重性并提出辭職,組織上同意其辭去縣投資促進局副局長職務。表面看來,先是干部自己提出辭職,然后組織上再予以批準、同意,這似乎很符合組織程序。但問題在于,在依然普遍性存在懶、散、推、拖等消極機關作風的當前我國社會,很難真正有領導干部會因為一次的開會打瞌睡被領導斥責,而心甘情愿地主動要求辭職。更何況,根據我國公務員法的規定,這種因為開會打瞌睡“被領導點名”的行為本身也根本尚未達到法定辭職的程度。由此來看,這一所謂的主動請辭事件,很可能存在一種上級領導干部意志被下級政府部門人為放大,公共權力機關繼而集體向個人施壓的情況。
而對于這種情況,相信經?葱侣劦娜似鋵嵤欠浅V煜さ。無論是此前綏德一校長因為攔車要求縣長簽字而被有關部門拘留并隨后開除職務的事件,還是此前那一系列的所謂領導干部被“誹謗”繼而有關部門迅速抓人立案的事件,人們都或多或少地看到了一種地方政府領導干部個人意志支配與驅使公共權力機關,繼而導致公權力濫用、私權利遭侵害的權力運行軌跡。而這種公權力的濫用,儼然比開會打瞌睡更令現代公民為之警惕與擔憂。
因此,盡管這一事件的主角是向來被社會各界積極稱道與傳頌的鐵腕人物仇和,盡管被懲治的對象只是一個開會打瞌睡的倒霉官員,但人們還是通過了網絡、報刊評論等各種方式,紛紛表達了自己的不安與質疑。或許,在當事官員以及某些政府部門看來,這種社會質疑可能會讓自己感到有些委屈,但從法治社會健康、正常發展的角度來看,這種質疑本身不僅是正常、積極的,而且也是必要的。因為這種社會質疑,正是最大限度防止公權力的濫用,保護社會權利主體基本、合法、正當的權益少受或不受侵害的理性基礎與力量源泉;因為這種質疑,本身正是現代法治社會所孕育出來的文明與理性的直接外在表現。(楊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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