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女士滿懷希望給“易廣聯”西安分部交了錢,卻發現其沒有從事涉外婚介的資格,她們懷疑“易廣聯”雇用國外“婚托”行騙
“一年多了,我付出了高昂的費用,才發現‘易廣聯’從事的是非法涉外婚介。”
分公司遍布全國多個省份的易廣聯國際婚姻移民顧問(中國)有限公司,沒有給西安的張女士帶來浪漫的異國情緣,卻帶來了無法抹去的痛苦。
從2007年6月至今,多位女士向本報反映,遍布廣州、昆明、西安、長沙、武漢、貴陽等多個城市,有二十多家子公司的易廣聯國際婚姻移民顧問(中國)有限公司,通過各種渠道推廣自己的涉外婚介。然而早在1994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涉外婚姻介紹管理的通知》就明確規定:“國內婚姻介紹機構和其他任何單位都不得從事或變相從事涉外婚姻業務。”
部分會員認為,既然法律法規禁止涉外婚介及服務,為什么“易廣聯”在全國開了那么多分公司,8年來就沒有相關部門對其進行查處?
想結異國姻緣先交2萬入會錢
今年三十多歲的張女士是西安一家公司的高級主管。1998年,與丈夫離婚后,張女士上網時偶然發現了“易廣聯”公司的網站。該網站稱:“易廣聯”先后為1300多位中國女士提供海外婚姻移民咨詢服務,其中700多位國內離異或單身女士,成功找到了國外的如意郎君。
隨后張女士聯系了該公司西安分部——西安易廣聯翻譯咨詢有限公司,根據該公司規定,要介紹國外郎君,首先要成為該公司的會員,而要成為該公司的會員,必須首付17300元~20000元不等的會費。
未經同意網上公開個人信息
繳納會費后,張女士滿懷希望等待著自己的白馬王子。其間“易廣聯”承諾,“過萬名海外單身男士優先配對”,會員可以“享受個性化選擇,人性化服務”,“全程海外聯絡信件跟蹤翻譯,英語專業八級輔導師盡善盡美表達您的個人情感經歷”。
期待中的“洋”白馬王子還沒出現,2007年2月發生的一件事,卻讓三十多位會員憤怒不已。
“我們的個人資料、照片等全部上了一家網站,這讓我們感到非常難堪。”劉女士講起當時的情況,非常氣憤。她說自己的資料被公開后,單位同事見她就問,“您在網上征婚嗎?”讓她尷尬不已。“征婚是個人隱私,未經我同意,怎么可以在網上公開?”
2007年2月13日夜,三十多位會員為網上公開個人資料問題找來了“易廣聯”西安分部的工作人員,最后“易廣聯”西安分部答應撤掉這些個人資料,此事才告一段落。
不同會員收到老外相同內容的信
2006年底,岳女士借來2萬元,繳納了“易廣聯”的會員費用。但此后近一年中,她只是在網上通過視頻跟幾個外籍男士聊了幾回。這種聊天完全是借助“易廣聯”的翻譯進行的,老外說的什么、“易廣聯”跟老外講的是什么,她一點都不清楚。聊過幾回之后,岳女士等人先后收到了幾封通過“易廣聯”工作人員翻譯過的信件,然后就再也沒有了音訊。
會員們在交流的時候,發現外籍男士的來信,有些內容竟然完全相同。她們懷疑“易廣聯”在雇用國外“婚托”欺騙她們。
會員成了老外旅游聯絡站
此后,岳女士和多位會員,多次參加了“易廣聯”西安分部組織的活動,“易廣聯”稱外籍男士到西安相親,會員們可以去看看。“外籍男士到西安來,會員還要給‘易廣聯’交20000元的費用,否則不能見面。”一名會員說。
“那位澳大利亞的老外只跟我談西安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地方,根本不談感情、婚姻的事。難道我再交兩萬元,只是讓老外在西安來旅游嗎?”一位姓楊的女士提起這位澳籍男友,懷疑他根本不是在找對象。
一會員還反映,有個老外來到西安與她見面后在一家賓館休息,次日這位會員發現,還沒有起床的“洋”對象的房間里,有一位女士陪他過夜。消息傳開后,一些會員被激怒,有些人提出了退會的要求。
要求退費“易廣聯”不答應
會員們相互交流了一些情況后,一些會員提出退費,但是當初與“易廣聯”的協議,成了她們退費一道難過的坎。協議中約定,首期2萬元費用,“甲方(易廣聯)不接受任何理由的退款要求”。
一些會員認為,既然國務院嚴禁成立涉外婚介機構,國內婚姻介紹機構和其他任何單位都不得從事或變相從事涉外婚姻業務。“易廣聯”的做法明顯違法,有詐騙嫌疑。因此,許多會員前往“易廣聯”西安分部,要求退費,并到消協投訴。多位會員表示,她們將維權到底。
記者調查
“易廣聯”經營范圍中沒有涉外婚介
2月16日,記者前往位于西安市東大街的西安易廣聯翻譯咨詢有限公司采訪,該公司負責人承認營業執照審批的只是一家翻譯咨詢公司,經營范圍中沒有涉外婚介,但她表示,公司為許多女士找到了“洋老公”。
該公司負責人講,公司是掏10萬元加盟費加入的,所有外籍男士都是由“易廣聯”廣州總部聯系。而易廣聯國際婚姻移民顧問(中國)有限公司在廣州已開辦8年。對于涉外婚介及相關服務的政策法規,西安易廣聯翻譯咨詢有限公司現任法人代表講,自己去年9月才上任,對公司以前的業務不了解,公司只是為這些想找洋老公的女士提供翻譯服務。
但眾多會員認為,該公司包括“易廣聯”的其他分公司,經營模式、管理方法相同,從事的就是涉外婚介。
民政部:嚴禁從事涉外婚介業務
在“易廣聯”的網站上,有這樣一條消息:“2002年11月1日,國務院下發《關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公布取消第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目錄,其中第141項規定,取消民政部門對成立國內婚姻介紹機構的審批,內容包括取消1994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涉外婚姻介紹管理的通知》的行政審批。”
2月22日下午,國家民政部及陜西省民政廳婚姻登記處的工作人員接受采訪時表示,2002年11月取消的行政審批,只是國內婚介機構不再需要前置審批,但對于涉外婚介及服務,繼續執行1994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涉外婚姻介紹管理的通知》的規定:“嚴禁成立涉外婚姻介紹機構,國內婚姻介紹機構和其他任何單位都不得從事或變相從事涉外婚姻業務。”
律師:雙方服務合同應屬無效
陜西眾邦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小東認為,根據1994年國務院的規定可明確得出結論,國內任何公司都沒有從事涉外婚介的經營資格。工商管理法規規定,企業必須在營業執照核準的范圍內從事經營,“易廣聯”在從事翻譯業務中變相從事涉外婚介并牟利的行為,已經違反工商管理法規,屬于超范圍經營。從民事法律的相關規定來講,該公司以會員加盟形式從事涉外婚介業務并收取相當金額的會員費的行為,不具備合法性,協議屬于無效行為,“易廣聯”對于無效行為所產生的解除合同及賠償損失責任,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記者 芮瀟瀟 陳靜濤 魏光敬/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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