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真槍認定標準出臺,“5米穿紙”成依據
仿真槍認定標準出臺,制定三個條件
能在5到7米距離內打穿一張紙,或外形、顏色與制式槍支相同,或具有制式槍支結構的玩具槍,符合三個條件的任何一項就屬于仿真槍,將被警方列為查禁對象。昨日,記者從公安部獲悉,《仿真槍認定標準》正式出臺,民警執法將有新的依據。
據悉,這個標準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和《槍支致傷力的法庭科學鑒定判據》以及《國家玩具安全技術規范》的有關規定制定的。《標準》規范了玩具槍支制造廠家的標準,同時明確其認定、標準監管由公安機關負責。
仿真槍的認定工作由縣級或者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對能夠發射彈丸需要進行鑒定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刑事技術部門從其所發射彈丸的能量進行鑒定是否屬于違禁槍支。當事人或辦案機關對仿真槍的認定提出異議的,由上一級公安機關重新認定。
昨天,北京市一位多年從事仿真槍認定執法的民警對此標準作了解讀。他表示,《仿真槍認定標準》中的三條標準應是并列關系,對一支疑似仿真槍的認定,只要符合三條認定標準中的任意一條就可以。他表示,目前流行的真人CS游戲中的用槍大多屬于仿真槍,去年底他還負責查處了一個銷售真人CS的激光發射槍團伙。
昨天記者聯系到一個舉辦真人激光CS俱樂部的負責人何先生,針對公安部出臺的仿真槍認定標準,何先生表示,他已知道此標準,并表示他們正在開發新的真人CS游戲激光發射工具,徹底與仿真槍脫離關系。
新聞鏈接
《仿真槍認定標準》
{1} 所發射金屬彈丸或其他物質的槍口比動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的(最低標準是能在5至7米內打穿一張紙);
{2} 具備槍支外形特征,并且具有與制式槍支材質和功能相似的槍管、槍機、機匣或者擊發等機構之一的;
{3} 外形、顏色與制式槍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長度尺寸介于相應制式槍支全槍長度尺寸的二分之一與一倍之間的。 (記者 郝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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