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大手筆”購買彩票的往事遠去,曾經獲得上千萬元巨獎的往事也遠去,剩下的是巨額債務。高檔房產被拍賣卻遠不能抵債,妻子女兒離他而去,單位將其除名。
曾經在杭州某派出所任三級警司的俞杭強,如今淪為詐騙案被告人。讓他無法自拔的是一張小小的彩票。
因涉嫌詐騙同事、朋友錢財及騙購彩票,案發時仍有573.3萬元無法歸還,俞杭強昨天上午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庭受審。
中獎近千萬最后還是虧空
現年36歲的俞杭強大學本科畢業后,被招入公安隊伍。昨天上午出現在法庭上的俞杭強中等身材,留著平頭,卻是白發密布,看上去比實際年齡蒼老很多。說話聲音低沉,很少抬頭。
俞杭強是1997年左右開始關注彩票的,偶爾花很少錢買點彩票,從中收獲快樂和意外驚喜。后來,因為巨獎的誘惑,他對彩票越來越癡迷。
2002年到2004年是俞杭強運氣最好的時候,公訴機關出具的證據顯示,他以個人身份證159次領取獎金數額高達601萬元(稅后),中獎大部分就在這段時間。另外,俞杭強還以父親、前妻及妹妹的身份證領取稅后獎金120萬元左右。俞杭強承認,他投入彩票的資金有上千萬元,中獎也有近千萬元(稅前)。
到2004年7月以后,好運不再,但這時的俞杭強每周投注額已由原先的幾十元加大到幾十萬元,而大獎卻再也沒有眷顧,到最后虧空500多萬元。
“俞杭強自己和給別人的感覺就是他有做彩票的天賦。”俞杭強的辯護律師說,俞杭強想充分利用自己的天賦發大財,但當收支嚴重失衡時,他的心態也變得完全失衡,甚至可以說有些變態,直至更加瘋狂,最后采取拆東墻補西墻的做法填補資金空缺。
幾年來“借”遍單位同事
“搏一搏。”俞杭強在法庭上多次講了這三個字,來解釋自己在出現虧空后依然癡迷于購買彩票的原因。在資金鏈出現問題時,他把黑手伸向了單位同事、朋友及親人。
檢察機關起訴材料顯示,俞杭強的第一筆買彩票“借款”發生在2004年7月,“借款”對象是單位同事沈某,當時以做生意調頭為由向沈某騙取了10萬元。2005年3月,前面的“借款”未還,俞杭強又以老家出事為由再次向沈某“借”款5萬元。
俞杭強的借口很多,除了做木材生意、做模板生意、投資沙場、買房子之外,有時甚至以銀行卡被偷、朋友出車禍等為由向同事和朋友借錢。因為俞杭強“借”錢時承諾支付每月5%的高額利息,而剛“借”款的頭幾個月也確實兌現了利息,大家都愿意借錢給他。其中一位姓葉的朋友分3次“借”給他130萬元,案發時尚有104.2萬元無法歸還。
在已經查證的34筆詐騙錢款中,借款詐騙有26起,時間集中在2004年7月至2005年8月,其中涉及單位同事20多人。案發后,警方在俞杭強謊稱的上虞老家和長沙等投資地調查發現,俞杭強在上述地方并沒有實業,也沒有其他投資,所謂借錢不過是為了籌資購買彩票。通過對俞杭強光顧的幾家主要彩票投注點銷售數據核查也發現,幾乎所有的資金都押入了彩票。
經查,另外還有8筆金額為34.9萬元的騙購彩票款,時間跨度從2002年延續至2005年8月。原來,對于俞杭強這樣的大客戶,彩票投注點為其提供貴賓服務,可以先打票再按月付款,這使得俞有機可乘。
最后在外省彩票投注站落網
俞杭強曾在2003年買過一套春江花月(杭州一高檔樓盤)的商品房,那時正是他買彩票最順風順水的時候。后來,他以該房產作抵押,從銀行貸款98萬元全部用于買彩票。
2005年,因為借款20萬元只還了5萬元,俞杭強被一位朋友告上法院。法院最后將春江花月的房產查封,拍賣抵債。但這時拍賣所得的129萬元已無法填補巨額虧空。
也就在這時,妻子和俞杭強離了婚,8歲的女兒也不愿意跟他。
但俞杭強依然執迷不悟,他開始向年邁的父親要錢,甚至妹妹的唯一房產也被他典當出去,所得資金全部用于購買彩票。但投進去的錢都有去無回。
因為債務問題,俞杭強再也無心工作,經常不上班。2005年9月8日,上級單位的紀檢部門決定對俞杭強停職檢查。由于俞杭強缺勤太多加上債務纏繞,當月底,根據公務員管理條例,上級單位對俞杭強作出辭退的決定。
失去了家庭又失去了工作,俞杭強仍然堅信自己總有翻盤的一天。在杭州呆了一段時間后,2006年2月遠走廣西南寧。
俞杭強說,去南寧主要是為了找朋友尋求幫助。2007年6月15日,杭州警方將其抓獲時,俞杭強正在南寧一家福彩投注點購買彩票。
當庭稱愧對同事和家人
“我曾經是個優秀的人民警察,但是由于一時的貪念……”俞杭強在法庭上說,因為他的詐騙行為導致同事和家人生活受到嚴重影響,他感到十分愧疚,有愧于曾給予他無限信心和幫助的同事、家人。
俞杭強對被指控的所有犯罪事實和罪名都表示承認,但他同時表示,自己現在無力歸還所有借款,只有等出獄后再努力償還,法庭給他的判罰他都會接受。
辯護律師提出,俞杭強沒有揮霍贓款,而是全部用于購買彩票,其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有別于普通詐騙罪。對于這一說法,公訴人當庭予以駁斥并指出,俞杭強的犯罪行為給被害人帶來了難以挽回的巨大損失,并且俞杭強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經觸犯刑法,應當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無期徒刑。
由于俞杭強表示認罪,法庭審理只持續了一個多小時,審判長表示將合議后擇日對本案作出一審判決。俞杭強的兩位家屬和兩位同事旁聽了庭審過程。
禍起彩票?
上世紀末,俞杭強曾擔任某社區的社區民警,社區居民吳女士聽到俞杭強出事的消息時,很驚訝。吳女士印象中的俞杭強是一位負責任的好民警。大約1998年,俞杭強就把小區停車等問題處理得井井有條,對居民也很熱心,是較早把自己電話號碼公布給居民的社區民警之一。
案子開庭前,我曾跟俞杭強以前的同事聊起其人其事。大家都說,俞杭強平時為人不錯,工作中根本看不出來會“出這么大的事”。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警官表示,俞杭強是一個有能力的人,平時對同事不錯,人緣好,很仗義。這些使得他日后以種種理由向同事“借”錢時,人家都深信不疑,相信他有能力還錢。直至東窗事發。
什么原因使得這樣一位負責任、有能力的民警站到了被告席上?是人性的弱點、倫理的原罪還是法律的不完善?
我不愿意將彩票歸結成俞杭強的“原罪”,作為正常人應該有起碼的自制力。但這一事件的前后軌跡始終與彩票相關卻是事實。
以“公益”為初衷起步的中國彩票發展20余年來,發生了太多的故事。類似俞杭強這樣癡迷彩票走向極端的例子并不少見。
從概率統計學上講,彩票是一種純隨機的游戲,除了足球彩票、籃球彩票等需要一點個人知識外,其他像用機器搖獎的彩票,個人知識起不了任何作用。從這一點上講,俞杭強認為自己有買彩票天賦的自信根本站不住腳。
到這個份上,買彩票已遠遠不是一個以道德倫理判斷對錯的事情。只能說,為了爭取這樣的小概率事件,花如此大代價,甚至將自己家庭、財產和前途都賠進去,是很不理智的。
此類事件的多發,也暴露出了目前在彩票發行、銷售和兌獎等程序上缺少規范的現狀。在俞杭強整個買彩票、兌獎的過程中,其反常行為始終沒有引起彩票管理部門的注意,最終導致巨額損失無法追回。事實上,中國公益彩票發行20余年來,至今沒有一部相關的法律進行監管。(陳洋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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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武城縣原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冷廣利,從2002年起開始購買彩票,始終抱著“中頭彩、獲大獎”的念頭,癡迷彩票不能自拔。2006年起開始入不敷出,為繼續購買彩票,他不斷詐騙他人錢財,前后共計214萬元。2007年,冷廣利為躲避債主追纏潛逃外地,潛逃期間仍不間斷去彩票銷售點。今年2月18日,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冷廣利有期徒刑15年。據齊魯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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