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鄉一副縣長“落馬” 受賄23萬被判5年
2008年02月29日 10:50 來源:大河網-東方今報 發表評論
利用職務之便,先后受賄23萬元,貪污公款6000元,原新鄉縣副縣鄉鄭秀博“栽了船”。
鄭秀博,男,43歲,漢族,大學文化程度,案發前任新鄉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因涉嫌受賄,鄭秀博于去年8月11日被刑拘,同年8月17日被逮捕。
法院審理查明,2003年5月,鄭秀博利用擔任衛輝市頓坊店鄉黨委書記的職務之便,未經招標,讓張某承包該鄉比干廟大樓建設工程,事后收受張某感謝費2萬元。
2004年10月至2005年10月,鄭秀博利用擔任衛輝市后河鎮黨委書記的職務之便,未經招標讓商某承包該鎮工業園道路建設工程,先后5次收受商某感謝費15萬元。
2006年4月,被告人鄭秀博利用擔任衛輝市后河鎮黨委書記的職務之便,為當地一酒廠解決經濟糾紛,事后收受該酒廠廠長牛某所送好處費5萬元。
2007年5月,鄭秀博利用擔任新鄉縣副縣長的職務之便,借當地提拔調整干部之機,收受李某、趙某所送好處費各5000元。
此外,2007年1月,鄭秀博還利用擔任新鄉縣副縣長的職務之便,借在新鄉市黨校學習的機會,虛開參觀費6000元,報銷貪污自肥。
法院查明,鄭秀博受賄總額23萬元,貪污6000元,認定其犯受賄罪、貪污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5年,并處沒收財產15萬元。(記者 張波 通訊員 趙晨光)
【編輯:朱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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