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2月28日中午12時30分左右,甌海區(qū)仙巖鎮(zhèn)河濱中路發(fā)生一起意外事故:76歲的李老太太突然摔倒在一輛緩緩行駛的北京現代越野車前。越野車司機劉子龍看到后下車扶起老太太,就叫了一輛三輪車送老人去醫(yī)院。
事后,李老太太的家屬認為,是劉子龍駕駛的越野車將老人撞倒的。劉子龍則表示,自己絕對沒有碰到老人,當時只是做好事。事發(fā)現場的多位目擊者也出面作證,老人是自己摔倒的。雙方就此事引發(fā)了一場爭議。而劉子龍的現代越野車也暫被交警扣留。
司機:絕對沒有碰到老人,當時只是做好事
“我絕對沒有碰到老人。由于堵車,當時我駕駛的北京現代越野車只能以每小時10公里左右的速度緩緩前行。我看見老人搖搖晃晃地橫過馬路,剛走了兩三步,突然摔倒在我的車前方的地上不能動彈。出于好心,我趕快下車將老人扶起,老人當時一個勁地喊疼,而且嘴唇上流血。此時,旁邊圍觀者說,你干脆好事做到底,把老人送到醫(yī)院去看看,于是,我讓老人靠在我車上,自己去叫了一輛三輪車將老人送到附近的醫(yī)院去。”劉子龍向記者回憶起當時的情景。
但老人的三兒子邵先生堅決不認可劉子龍的說法,他說:“如果不是駕駛員把老人撞了,為什么他的車上留有老人的血跡,而且,他事后又報警,還把老人送到醫(yī)院。種種跡象表明,駕駛員的所作所為不符合常理。醫(yī)院診斷老人的右肩處粉碎性骨折,而且嘴唇擦傷,劉子龍必須負擔治療費用。”
面對對方的指責,劉子龍顯得異常憤怒,他解釋:“車子上有血跡是因為我扶老人起來后,她站不穩(wěn),上身靠在了車子上,結果嘴里的血滴落到車上;如果真是我撞了,那我滿是灰塵的車子怎么可能沒有任何擦過的痕跡;再加上要撞也肯定會把老人的腿撞傷,但老人的雙腿安然無恙;報警是因為車子上滴了老人的血,我怕如果徑直將車開走,警察來了,說不清!
老人家屬:司機所為不合常理
目擊者舉證:老人是自己摔倒的,司機是在做好事
2月29日下午2點半,三名事件目擊者主動到交警四大隊二中隊配合調查。
“當時我正好在旁邊指揮交通!笔掳l(fā)當地一位村治安隊員金先生說,由于當地交通主線的繁榮路在修橋,所以過往車輛暫時從不是交通主線的河濱中路繞行。而僅有六米左右寬的河濱中路就經常處于堵車狀態(tài),他也因此每天要在這里指揮交通。事發(fā)當時,現場正處于堵車狀態(tài)。“當時的情況我看得很清楚,越野車根本沒有撞到老太太,老人確實是自己摔倒在地的。后來聽說老人家屬不但不感謝,反而指責做好事的司機,我聽了很氣憤。要都這樣,還有誰敢做好事!”
在接受民警詢問時,目擊證人董阿形顯得異常激動,他回憶道:“當時我駕駛電動三輪車從河口塘駛往仙南村,跟北京現代越野車剛好是對向,事發(fā)時,我的車正停在越野車斜對面,親眼看到老人來到越野車前自左往右橫穿道路,剛走兩三步就忽然摔倒。我正想下車去扶老人時,劉子龍已經從車上下來將老人抱起來靠到了車上。在大家的建議下,劉子龍叫了一輛三輪車將老人送往醫(yī)院,當時我也一起跟去了。老人到醫(yī)院后起先說自己是被三輪車撞了,后來被她三兒子制止。在醫(yī)院,老人家屬還說了這樣一句話:‘就算沒撞到,老人也可能是被越野車嚇倒的!倍⑿握f,看了此事,真讓人心寒。
目擊證人胡小姐是離事故現場最近的人。她說:“我是旁邊一家鞋店的店員,當時我正陪著老板娘的婆婆在鞋店門口曬太陽。我們兩個人親眼看著老人摔倒在地,老人倒地的地方離我們不到1米。越野車是在老人摔倒約2秒鐘后,才滑行到前,在離老人近1米處停下來的。當時我還聽到劉先生扶起老太太時關心地問,‘老人家你怎么這樣不小心。克さ侥睦餂]有?’而劉先生車上的血跡,確實是老太太靠到車上后滴上去的。劉先生確實是在做好事!
2月29日下午4點半,記者來到事發(fā)現場,正如治安隊員金先生所說,狹窄的小路,排起長龍的車輛只能像蝸牛一樣爬行。兩側林立的店鋪里,許多人還在討論一天前發(fā)生的這件事情。其中很多人也說自己看到了當時的情景,表明情況正如以上三位證人所說,他們紛紛為劉子龍鳴冤,為劉子龍的遭遇噓唏不已。
當事老人:倒地后,腦子一片空白,什么也分不清
離開現場,記者又來到仙巖鎮(zhèn)花臺村受傷老太太的家里,老太太正躺在床上呼痛。
對于目擊證人的說法,老人的大兒子提出了質疑,他說:“車子撞人是一瞬間的事情,無論是董先生、售貨員還是治安隊員,他們手頭都有事情要做,不可能一刻不停地盯著老人穿馬路,看著老人被車子撞上,他們很可能是聽到響聲后才去注意。”對于老人在醫(yī)院述說被三輪車撞倒一事,她的三兒子這樣解釋:“老人已經七十多歲了,思維肯定有些混亂,根本分不清當時的情況!碑斒吕先私忉屨f:“我倒在地上后,腦子內一片空白,什么也分不清了!
老太太家屬要求,先治好老人的傷,期間的費用由劉子龍承擔。老人因為身體狀況不如意,目前還不能接受手術治療,需要觀察一周后再由醫(yī)院作決定。
經辦警官:此事如何處理還待進一步調查
負責調解該事故的警官周海淵在接受采訪時說:“從現場及證人反映的情況來看,老人被劉先生撞到的可能性較小,但不排除老人被劉先生的車嚇著而跌倒的可能性,如果情況成立,劉先生可能也要為此承擔很小的一部分責任。類似的案件常發(fā)生在機動車跟機動車、摩托車之間,比如一方為躲避另一方而受損,但發(fā)生在人跟車之間的現象很少見。至于這件事最終如何處理,還有待于進一步調查!
事情還無法明確交代,但劉子龍的一番話引人深思。他表示,自己十四歲那年也曾救起一位落水的兒童,自那以后一直以救人為榮,沒想到再次救人竟如此受氣。以后再碰到類似的情況,真不知道還會不會再伸手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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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彭宇案”
去年3月底,27歲的江蘇某通信公司職工彭宇突然收到南京市鼓樓區(qū)人民法院的傳票。
原來,2006年11月20日上午,65歲的徐壽蘭老太太趕乘公交車時,突然跌倒在地。彭宇將老太太從地上扶起又送往醫(yī)院。后經鑒定,徐老太太傷勢嚴重,構成八級傷殘,僅醫(yī)藥費就花去了4萬余元。
徐老太太以彭宇將其撞倒致傷為由,訴至法院,要求彭宇賠償醫(yī)藥費、護理費、傷殘賠償金等總計13.6萬余元。
在庭審中,爭執(zhí)的焦點是原告是否被彭宇撞倒在地,雙方各執(zhí)一詞。徐老太太稱:“我當時親眼看到他撞到我的!我們老兩口都有退休金和醫(yī)保,兒子在公安局工作,不是說承擔不起醫(yī)藥費,只是要討回一個公道。”
而彭宇卻滿腹委屈,說自己是在助人為樂,好心幫助那位老太太,將她扶起送往醫(yī)院,反被誣陷。
鼓樓區(qū)人民法院經過4次開庭審理,于9月5日作出了一審判決,判決書稱“彭宇自認其是第一個下車的人,從常理分析,他與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較大。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醫(yī)院”,判決彭宇補償原告40%的損失,即45876元。
早在7月初,在媒體的介入下,此案就已演變成了一場轟轟烈烈的大討論。法院按“推理分析”和“公平責任原則”作出判決后,更是引發(fā)網友的激烈討論。
9月6日,一些情緒激憤的網民甚至在網上針對徐老太太和其兒子以及相關人員發(fā)布“第一號網絡通緝令”。當天,徐老太太、其兒子、審判長的住址和電話號碼等私人信息被公布在某論壇上。此后,這一事件成為各媒體評論焦點,至今仍被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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