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亂停放被交警部門處罰后車輛被拖走,不得收取拖車費;車輛違章被交警部門拖走時,交警部門應就近選擇停車場停放被拖車輛,且應按照停車場的規定對被拖車輛實行相應收費;道路交通清障施救服務收費實行最高限價。昨天,(安徽)省物價局下發通知,對我省道路清障施救服務收費標準予以明確。
據了解,省物價局《關于安徽省道路交通拯救作業收費轉為經營性服務收費的通知》試行期1年已到,隨著道路交通的迅速發展,摩托車、燃油助力車、電動車等事故比例增加較快,為進一步規范道路交通清障施救服務收費行為,保障服務和被服務雙方合法權益,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省物價局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決定對試行一年的標準進行適當調整,重新明確了我省道路交通清障施救服務收費項目。
三項內容大調整
據介紹,此次下發的通知主要對三項內容進行了調整,即:
——機動車因故障拋錨或發生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車輛不能正常行駛而影響道路交通的,由拖車服務單位將車輛拖移至最近的停車場或修理廠,可以按規定收取相應費用;
——根據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停止收取違章停放車輛拯救作業費的通知》規定,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定的違法停放車輛實施拖引時,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道路交通清障施救服務收費試行政府指導價,服務單位可在不高于省定指導價的范圍內確定具體收費標準。服務單位不施救時,應本著雙方資源有償的原則,按規定收取服務費,不得強行收費、強制收費,更不得只收費不服務。對遇有特殊情況或當事人有特殊困難的,可適當減免收費。
市內拖車咋收費
通知規定,城市道路事故車輛進行施救的,被施救車輛為2.5噸以下(含)貨車和15座以下(含)客車的,起步拖車費100元/次,拖行費10元/公里;被施救車輛為2.5噸以上至7噸貨車和15座以上至40座客車的,起步拖車費150元/次,拖行費20元/公里;被施救車輛為7噸以上至14噸貨車和40座以上客車的,起步拖車費200元/次,拖行費30元/公里;被施救車輛為14噸以上貨車的,起步拖車費250元/次,拖行費40元/公里。
通知同時規定,在市區內施救事故車輛,起步費加收50%;不足一公里的按照一公里計;拖引國家規定的易燃易爆及危險物品的,拖行費加收10%;被施救車輛需吊車的,費用另行規定。在公路上進行施救的,其收費標準見表格1;在高速公路上進行施救的,其收費標準見表格2。
摩托等拖車費制定權限下放
摩托車、燃油助力車、電動車等車輛具體收費標準由各市物價局進行成本監審,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則合理制定收費標準。在公路上施救收取起步費后,不再收空駛費和拖行費。
因重、特大交通事故中的損毀車輛,必須加以整修方可拖、吊的,另收取修整費,重大交通事故每車收費50元,特大交通事故每車收費100元;對交通事故車輛,按規定需要暫扣的,或因車主(駕駛員)責任不能及時對違章車輛進行處理的,需拖、吊至停車場停放保管的,按實際停放天數收取保管費。保管費標準按所停放停車場所的標準執行。收取保管費后,應對車輛及所屬部件和車上貨物等安全負責。
對影響交通暢通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現場散落物,應車主(駕駛員)要求,或在與駕駛人員無法聯系的情況下,施救服務單位可對事故現場散落物進行清理,收取現場清理費,每起重、特大交通事故收費100元。一般交通事故以及車主(駕駛員)自行清理的,不收費。
因車主(駕駛員)需要施救,施救車輛到達現場,而車主(駕駛員)已自行排除障礙,不需施救的,收取空駛費。(施曉美 邵玏沨)
圖片報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