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原北京市海淀區區長周良洛涉嫌受賄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周良洛的妻子魯小丹作為本案共犯一同出庭受審。
上午8時,周良洛和魯小丹分乘兩輛囚車先后到達法院。記者在法院圍墻外看到,身穿看守所馬甲的魯小丹下車后迅速被法警帶進暫看室候審。8時15分,押送周良洛的囚車疾馳而至,當法警打開囚車門時,記者意外地發現獨自坐在車廂中的周良洛正聚精會神地看著手中的一份材料,全然顧不上法警要求下車的指令。由于距離太遠,記者無法判斷周手中拿的是起訴書還是自我辯護的文稿。據悉,周良洛在有關部門調查時有主動坦白表現,此次開庭,周可能會爭取一個好的認罪態度。隨后,在一名法警的押解下,身穿一身深色衣服的周良洛面無表情地走進暫看室。
上午9時,周良洛夫婦被帶進二中院專門審理涉貪高官的第三法庭,審判正式開始。據檢方指控,1998年至2006年,周良洛在擔任北京市朝陽區委宣傳部長、朝陽區副區長、海淀區區長期間,涉嫌收受賄賂款美元近93萬、人民幣900余萬元,折合人民幣共計1670余萬元。行賄者主要是北京的一些房地產公司和廣告公司。這些賄賂款中有1500余萬元涉及土地審批和房產項目,占到整個賄賂款的90%。
據《財經》記者報道,有關部門在查辦原北京市副市長劉志華案時,發現周良洛涉案線索。其中,房地產商“泰躍系”掌門人劉軍正是劉志華、周良洛二人的主要行賄人。周良洛最大一起受賄指控就來自劉軍。檢方指控,周良洛任海淀區長期間,為泰躍房地產獲得土地審批及房地產項目規劃等提供幫助。2003年至2006年,周分別獲得劉軍給予的近93萬美元和100萬元人民幣。
起訴書指控,周良洛最早受賄始于1998年。1998年至2006年周良洛為3家廣告公司承接宣傳、廣告業務,分別收受北京藍色家園廣告公司總經理陳碩90余萬元、北京波普廣告藝術有限公司經理黃少梅20萬元、北京大正廣告公司經理周京海45萬元。
2006年周良洛為北京瑞景清源房地產公司開發項目提供幫助,收受該公司總經理張勁梅以給魯小丹發工資、獎金的形式給予的人民幣29萬元。同年,周良洛為北京億城房地產開發公司承接“竹園”項目提供幫助,先后兩次收受該公司副總經理李平給予的人民幣共計200萬元。
此外,周良洛還為北京永泰房地產公司催要返還款及協調隔離帶拆遷問題提供便利,并在該公司競爭海淀區政府招商大廈選購辦公樓的過程中提供幫助,收受該公司總經理戴迪給予的住房一套,房屋當時就價值人民幣近200萬元。2005年,經周良洛行政干預,北京瀚天誠信汽車咨詢服務有限公司成為一汽豐田銷售有限公司在海淀區注冊并選址建辦公樓項目的中介人。為此,瀚天誠信公司給予周良洛回報198萬余元。
據檢方指控,周良洛妻子魯小丹涉嫌受賄800多萬元,因周良洛夫婦受賄金額中大部分重疊,所以檢方未作分案處理,夫妻倆今天同庭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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