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據悉中國信產部公示了注銷《跨地區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相關企業名單,進一步加大打擊垃圾短信的力度,但更大范圍的治理卻面臨無法可依的困境。目前,運營商提出應盡早出臺針對垃圾短信的法案。2008年1月中國移動電話用戶已超過55576.9億,普及率為41.6%,而在移動通信業迅速發展的同時,垃圾短信問題成為業界困擾。圖為湖北宜昌,中國移動在街頭宣傳反垃圾短信。 中新社發 劉君鳳 攝
一手機用戶展示收到的垃圾短信。據中國互聯網協會調查顯示,中國手機用戶經常收到垃圾短信,以商品廣告、服務類短信居多,其次是欺詐類和黃色垃圾信息。 中新社發 劉君鳳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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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個手機用戶,我不知道已經收到過多少條垃圾短信。我也曾有過激烈的反應,那就是撥打110報警。但是,報警不僅沒起作用,收到垃圾短信的頻率反而越來越高,品種也越來越多。賣文憑的,賣發票的,賣槍支的,賣特價汽車的,幫忙貸款的,通知領獎的,替你報仇的,介紹情人的,可謂“你想什么,他就能想到什么;你不想什么,他就讓你想什么”。大家可能都一樣,頻率越高,品種越多,我們的反應也就越來越平靜了;同樣,我們的反應越來越平靜,垃圾短信就越來越肆無忌憚了。
我們為什么能平靜下來呢?因為我們相信了移動運營商的說法:阻止垃圾短信存在技術難題。我們也擔心:在阻止了垃圾短信的同時,也阻止了非垃圾短信!于是,我們只得遵從各種各樣的“道德家”的忠告:不要心存貪念,不要心存不軌……
不正常的東西,通過正常的渠道,傳播到了正常人那里,反而要以不正常的方式去應對,這是為什么呢?
今年的央視“3·15”晚會曝光了分眾傳媒等7家公司大規模制造垃圾短信的真相。隨后,技術問題也不再成為問題,被曝光的7家公司的短信業務端口很快被移動運營商關閉。
原來,發垃圾短信并不全是個人行為,也有專門從事這一“業務”的企業;原來,專門從事這一業務并不能由“企業”獨立完成,還得有人為其開設“專門”的端口!這種垃圾短信實際上應該視為“分眾傳媒”們與移動運營商共同經營的“產品”。如果移動運營商不能精準掌握此類短信的具體內容,不能有效監控此類短信的目標人群,這種共同經營就是一種失敗的合謀。其責任,就不僅僅是出了問題之后關閉什么端口,而是主動承擔一部分相應的責任。
原來,我們以為垃圾短信是隨意發的,不巧撞著了自己的手機號碼;原來,我們以為只要自己不去上當,就沒有人會從中獲利。但是,我們錯了:分眾傳媒稱,他們不僅掌握全國兩億多用戶的姓名、手機號碼,甚至還知道手機用戶的職業、住址、收入、消費偏好等等,可以輕松地做到“指哪打哪”;移動運營商透露,垃圾信息發送號的日平均發送量達927條、最高可達10851條,分眾傳媒則被指日發送垃圾短信數億條,短信如此多“銷”,難怪移動運營商們競折腰。
手機用戶在辦理入網手續時,都要求提供自己的身份證件,這意味著手機用戶已經賣斷了自己的手機號碼,獨享該號碼的“所有權”,獨享手機屏幕的“經營權”。很顯然,誰都沒有資格把用戶的手機號碼提供給別人,不管是有償的還是無償的;誰都沒有資格利用用戶的手機屏幕做廣告,不管是垃圾的還是非垃圾的!手機用戶如果愿意從經營的角度思考問題,那么誰銷售了用戶的手機號碼誰就得分一些“銷售額”給用戶,誰利用用戶的手機屏幕做廣告就得付一些“廣告費”給用戶。
毫無疑問,從形式上說,這樣做廣告完全是一種強迫服務;從內容上說,這樣的廣告完全是一種非法業務。“經營”垃圾短信會將手機用戶逼入一種尷尬境地:與“短信經營商”或“移動運營商”任何一方合作,都不是正當的,要么違心,要么違法。(尚德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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