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萬元大獎過期未兌失效 彩民叫板兌獎期限
2008年03月31日 16:56 來源:中國法院網 發表評論
記者今日獲悉,3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引起廣泛社會關注的彩民汪亮解訴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彩票管理中心、北京市體育彩票管理中心彩票、獎券糾紛案。
據汪亮解起訴稱,其于2007年7月29日在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彩票管理中心、北京市體育彩票管理中心下設的石景山區吳家村甲一號投注站購買全國聯網體育彩票第7087期“七星彩”4注。當日,汪亮解回到安徽農村老家照顧病重的岳父。當期彩票開出號碼特等獎為“0352611”,與其購買的彩票第3注的號碼及順序完全相同,汪亮解中得特等獎,獎金為人民幣500萬元。其回北京后獲悉自己中獎的消息。2007年9月12日上午,汪亮解與北京市體育彩票管理中心工作人員電話聯系,并于當月18日在北京電視臺記者等幾名工作人員的引領下,來到北京市體育彩票管理中心處要求兌付獎金,該中心工作人員以兌獎期限超過28天為由拒絕兌獎。
汪亮解認為,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彩票管理中心、北京市體育彩票管理中心單方設定28天兌獎期限的規定違法,為無效條款,兩被告應依約兌付獎金,故請求法院依法確認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彩票管理中心、北京市體育彩票管理中心28天兌獎期限的單方規定無效。
據悉,一中院將于近日向兩被告送達起訴狀,并將在完成相關法律手續后開庭審理此案。(作者:李 佳)
【編輯:朱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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