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學生“創業”遇挫 合謀暴力搶劫網友均獲刑
2008年03月31日 16:58 來源:中國法院網
發表評論
四名大學生從內蒙古、河北等地千里迢迢來到河南省安陽市,成立非法傳銷組織意欲“創業”。因發展自己的網友加入傳銷組織不成,就合謀對該網友實施暴力搶劫。3月28日上午,河南省安陽市殷都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因傳銷引發的搶劫案,參與搶劫的四名大學生均被當庭判處四年以上有期徒刑。
2007年8月,被告人谷文巍、李港、孫艷伶、龐麗四人分別從北京科技職業學院、邢臺職業技術學院等高校輟學或結業后,相繼來到安陽,成立了“婷萊雅”化妝品網絡營銷組織,開始從事直銷和非法傳銷活動。在一次網上聊天過程中,孫艷伶結識了一名河北省秦皇島市的網友方某,三四天后,通過電話聯絡,方某于2007年12月14日應邀來到安陽與孫艷伶見面,孫艷伶借機欲發展方某為其傳銷組織的“下線”成員,遭到方某的拒絕。見發展不成,四人頓生歹意。經事先預謀,孫艷伶、龐麗于12月15日下午先是約方某吃飯,當晚22時許,以讓方某送其二人回家為由將方引至殷都區高樓莊前街一小巷內,由事先埋伏于此處的被告人谷文巍、李港手持磚頭等物朝方的頭部猛擊,并當場搶劫方某黃金戒指一枚,價值5258元。經鑒定,方某傷情為輕微傷,案發后,被搶的黃金戒指已被追回。12月20日,谷文巍、李港、孫艷伶三人被公安機關抓獲,次日凌晨,在李港的指認并帶領下,公安機關在龐麗的住處將其抓獲。
殷都法院審理后認為,四名被告人之行為均已構成搶劫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判處谷文巍、孫艷伶、龐麗各有期徒刑四年另六個月,李港因有立功表現,被從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四人均分別被并處罰金1萬元。(作者:李軍林 賈曉輝)
【編輯:朱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