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內蒙古公安廳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內蒙古萬里大造林有限公司涉嫌經濟犯罪案件偵辦情況。“現有資料表明何慶魁夫婦和陳相貴是合作伙伴。”內蒙古公安廳經偵總隊副總隊長烏日圖介紹,據統計,2003年11月30日,小品作家何慶魁和已故演員高秀敏與萬里大造林公司簽約以來至今,兩人共收取林地銷售利潤和形象代言費高達600余萬元,其中,打到其銀行卡上的現金有197萬元,最近的一筆75萬元(2007年1月至6月的形象代言費),提款時間是2007年6月5日。案情何慶魁夫婦和陳相貴被證為合作伙伴
2008年4月1日,內蒙古公安廳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內蒙古萬里大造林有限公司涉嫌經濟犯罪案件偵辦情況。目前,萬里大造林公司董事長陳相貴等人已經被捕,涉案林地已由各地人民政府負責接管,并得到了正常的管護。相關涉案資金追繳工作公安機關正在加緊進行,內蒙古萬里大造林有限公司涉嫌經濟犯罪案件將于近期偵查終結向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發布會上,內蒙古公安廳經偵總隊副總隊長烏日圖重點指出,“現有資料表明何慶魁夫婦和陳相貴是合作伙伴。”據專案組調查,嫌疑人陳相貴2003年在遼寧萬里大造林有限公司以虛假廣告宣傳和非法經營手段非法吸納社會公眾資金時,何慶魁、高秀敏以“無形資產”入股,成為遼寧萬里大造林有限公司的合作伙伴。這份于2003年11月30日簽訂的“合作開發百萬公頃大造林工程”的《合同書》約定:何慶魁、高秀敏以無形資產入股與甲方共同開發“百萬公頃大造林工程”,參與甲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擁有甲方財務核算利潤20%的所有權。在何慶魁夫婦的名人效應影響下,萬里大造林公司迅速壯大。烏日圖介紹,2004年1月起,萬里公司號稱“用5年時間投入100億元,在長江以北14個省份造林1500萬畝”。在內蒙古以每畝每年2元至30元不等的價格承包(租賃)土地種植幼苗,或直接以較低的價格購買林地,再以每畝林地2660元左右的價格出售給買受人,誘使全國3萬多名群眾投資所謂速生豐產楊樹林,變相吸收資金。
何慶魁提取500萬元并拒絕退還
警方提供的一份由何慶魁、陳相貴親筆簽名的“結算清單”顯示:截至2004年1月31日,共銷售林地22666畝,依據每畝(1畝300元的預計利潤)20%的利潤提成規定,何慶魁、高秀敏提成136萬元。除利潤提成外,司法審計顯示,何慶魁已經從萬里大造林公司以借款和形象代言費的名義提取了500萬元。其中2004年5月24日,萬里大造林公司支付松源慶魁影視公司200萬元“借”款;2004年,何慶魁“借”28萬元;2005年,何慶魁“借”117萬元;2006年,何慶魁“借”80萬元。最近的一筆75萬元(2007年1月至6月的形象代言費),提款時間是2007年6月5日。
“前不久,已經派人對其進行依法追繳,但何慶魁為了保住自身既得利益拒不退出。”烏日圖表示,公安機關將全力追繳,絕不讓投資群眾被騙的血汗錢被萬里大造林公司大大小小的既得利益者們非法占有。
陳相貴與何慶魁夫婦經濟利益綁定的“鐵三角”
2003年之前,陳相貴是“憑借500元打造全國著名洗滌品牌”的私營企業家,盡管事后中國新聞社駐香港辦事處記者證明,這家把總部搬到香港的公司不過是個空殼。不過很快,在拍攝完《劉老根2》后,陳相貴結識了何慶魁、高秀敏這對當年最紅的藝術搭檔,并迅速與之結成利益伙伴。很多人相信,他倆讓陳相貴謀到了13億人民幣的騙款。
三人結交不能不提到趙本山
2003年,陳相貴在趙本山執導的電視劇《劉老根2》中,扮演了一身正氣的鄉黨委馬書記。當時有傳聞說,陳相貴能得到那個“書記”角色是因為他給趙本山提供了車輛和食品的贊助。對此,趙本山予以否認。在趙看來,馬書記這個角色“毫不起眼”,沒想到陳相貴將之挖掘并發揮出了“剩余價值”。此后多個場合,陳相貴經常拿與趙本山等人的合影以及劇照等印成宣傳冊發放,還以此為企業做宣傳,趙本山幾次對他提出警告。不久,陳相貴開始搞造林,并拉上了《劉老根2》的編劇何慶魁以及“丁香”高秀敏。陳相貴當時特別希望趙本山本人也能加入,但被趙堅決地拒絕了,趙還明確表態,也不希望何慶魁和高秀敏加入。
趙本山、高秀敏和范偉這個小品“鐵三角”散伙后,在陳相貴的500萬投資下,何慶魁與高秀敏就另起爐灶,拍攝了電視劇《圣水湖畔》。該劇在央視一套黃金時間播出,并一舉成名。其后,萬里大造林借助“圣水”之勢,依托各地分公司展開“大型文藝義演”。陳、何、高三人在經濟利益之外,也有良好的關系。高秀敏去世的消息,都是陳相貴第一個通知何慶魁的。通話是以這種情勢開始的:“大哥,把你的后半生交給我吧,我會盡全力把你照顧好,我就是你的親弟弟……”
“他說沒有股份是不對的,我們是有合同的,他說的不對”
2004年,“萬里大造林”剛剛成立,就招來媒體的多方質疑。2004年10月13日,東北亞新聞的記者曾采訪何慶魁,何當時作出三點表態:對于自己與公司的關系,他澄清“我本人及高秀敏并沒有給該集團投資,也沒有參與集團的組織、策劃經營活動,只是名譽上的副董事長……股份的事兒也不能對外公布。但是我從沒在公司領過工資,我只是在拍戲過程中在公司借過款。因為看中的是萬里大造林的社會效益和利國利民的事業。”
對于公司的夸大宣傳語,他很氣憤,“我們從沒有過關于利潤的任何承諾。今天我剛給員工開了會,就是不要誤導消費者。”
對于萬里公司的信譽,他打包票,中國萬里大造林集團確實是在干實事,他曾不止一次地到內蒙古林地去考察過,很具規模。“萬里大造林計劃真是一件造福子孫的好事,打心底里他支持陳相貴董事長的決定。”
事隔三天后,該媒體在采訪陳相貴時,一些說法被推翻:“他(何)這么說是看到我們業務員有時夸大宣傳而說的,業務員為了賺錢啥都說,我們聽了也生氣,但我們對業務員沒法兒約束。”“他們沒有投資,但他(何)有股份,他說沒有股份是不對的,我們不能虧待他。他也不能說是名譽性的副董事長,我們是有合同的,他說的不對。”陳、何的矛盾集中爆發在電視劇《圣水湖畔2》的拍攝中。2007年6月,陳高調宣布為紀念高秀敏拍攝《圣水湖畔2》,何慶魁對此深為不滿,甚至要訴諸法律。何慶魁的二兒子何樹成表示“圣水湖畔”四個字是屬于慶魁影視公司的,他沒有權利打著這個旗號大做文章。“他沒有經過我們公司授權就這么做,絕對是違法的!”
“我覺得栽樹是栽不出罪犯的”
兩人的關系出現轉機竟然出現在陳相貴被拘捕之后。得知公司董事長陳相貴和劉艷英總經理被內蒙古自治區公安機關傳訊調查后,“沒有參與集團的組織、策劃經營活動”的何慶魁以“萬里大造林”名譽副董事長、形象代言人的身份發表了長達4000字的聲明,表示:“我作為公司名譽副董事長、形象代言人……希望各方堅信我們所做的事業是利國利民的,堅信我們企業是合法經營的,堅信我們的近百萬畝成長中的林子是我們合法經營的資產。……我們信守合同,從不違約,因此說我們這些年的經營一直是嚴格守法的……再過四年就到了第一個輪伐期……到那時最保守的估計按楊樹胸徑15厘米(計算),我們的百萬畝林子怎么保守評估也不會低于40個億。”聲明還特別指出,“萬里造林”與億霖公司絕非同類。“我們是名副其實的‘造林公司’,而億霖公司則是地地道道的'倒林公司'……”在其后接受《新文化報》記者采訪時,何仍堅稱“萬里公司我沒有股份,我連合同都沒有!”“我個人認為陳相貴一直是踏踏實實干事的。我覺得栽樹是栽不出罪犯的。”
詳解背景 萬里大造林
萬里大造林有限公司以托管合作造林高回報、零風險為誘餌,通過虛假宣傳和培訓洗腦不斷發展業務人員認購或介紹他人認購“林權”的手段,誘使全國3萬多名群眾投資所謂的速生豐產楊樹林,向社會不特定對象變相吸收資金,轉讓林地(林權)43萬余畝,涉案金額達13億元。(祖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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