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原健力寶總裁張海被一審法院以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判刑15年,張海隨即提起上訴。一年多過去了,二審即將公開開庭審理。昨日記者獲悉,廣東省高院將于4月22日在佛山開庭審理此案,張海將繼續堅持無罪辯護。健力寶公司對此未作評論。
張海上訴自稱是“替罪羊”
2007年2月12日,佛山市中級法院對張海刑事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張海職務侵占、挪用健力寶集團資金數額分別為1.2億余元和8700余萬元,以職務侵占罪判處張海有期徒刑10年,以挪用資金罪判處張海有期徒刑7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5年,并追繳其兩處房產和近9萬元個人存款,其他涉案資金繼續追繳。張海當場提起上訴。
張海在上訴狀中提出過10條意見,認為自己是“替罪羊”。對于職務侵占的定罪,張海上訴認為,法院實際上把正天科技的責任歸為股東責任,又把部分股東的責任歸為張海個人的責任,導致只追究股東不追究正天科技和其法定代表人、只追究張海一個股東而不追究其他股東。對于挪用資金的定罪,張海上訴認為不能將公司之間正常資金拆借視為挪用。
張海辯護人張民律師昨日接受記者采訪,稱已接獲通知,廣東省高院將于4月22日上午9時30分在佛山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張海刑事案,他表示將為張海繼續進行無罪辯護。
為何上訴之后1年多才二審開庭?是否已經超出審限?張民未作否定,但解釋說法院可以特別批準將審限延長。
辯方申請調取新證據
張海另一辯護律師徐玉發表示,昨日上午他已到佛山市石灣看守所會見張海告知二審開庭事宜,張海未發表特別看法。
他說,為證明張海無罪,律師在曾書面向省高院申請由法院調取CASA公司工商登記資料,以證實張海在該公司實際沒有占有股份;申請調取健力寶公司2003-2005年會計報表,這批資料原在張海手中,后被警方扣押,張海一方希望通過這一報表證明檢方證據中的健力寶審計報告內容不真實。第三項申請是要求法院聘請兩個專業會計師出庭,對案件中相關會計資料進行當庭質證。
顧雛軍案判決有助張海?
法院今年1月30日對科龍電器原董事長顧雛軍的判決,也將成為張海案二審中的一個話題。法院對顧雛軍挪用資金罪的判決中,對檢方多宗挪用資金指控未予認定,理由是不能將顧雛軍的揚州格林柯爾占有認定為顧雛軍個人占有,認定法人占有等同于股東占有,與法律規定相違背。徐玉發表示,張海案中挪用資金指控實際與此相同,正天科技與健力寶之間的資金轉移不能認定為張海個人侵占。
健力寶未作評論
昨日,記者致電健力寶集團董事長葉紅漢,但他對此未作回應。記者隨后致電健力寶集團有關人士,該人士表示尚未得知張海刑事案二審開庭消息,也沒有意見發布,希望記者聯系健力寶法律事務部。記者致電法律事務部,一直無人接聽電話。
該人士稱,張海事件之后,健力寶公司經營產銷兩旺,近兩年來產銷均保持了每年25%以上的增長,發展勢頭良好。健力寶從誕生之日起就是與體育密切相關的民族品牌,今年恰逢北京2008年奧運會,健力寶又有何作為?該人士表示,統一公司接手健力寶銷售之后,有一系列的營銷策劃方案。今年已經推出了新產品“健力寶1984”,希望能夠喚起公眾對健力寶作為“中國魔水”的品牌記憶。
-張海其人
1974年生,河南開封人。1991年大學沒畢業即開始工作,并通過在香港的投資積累了第一桶金。先后染指了“中國高科”、“方正科技”、“深大通”等各家上市公司。2002年,他收購健力寶集團50%以上的股份,任董事長兼總裁,時年28歲。
2004年8月,張海被免去健力寶集團董事長兼總裁職務。2005年4月,被檢察機關正式批準逮捕。2007年2月12日,佛山市中院以職務侵占和挪用資金罪,判決張海有期徒刑15年。 (記者 楊秀偉)
圖片報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