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廣交會實行“史上”最嚴格安保,要求除國外采購商之外的所有進館人員(包括境外公司駐華代表)必須出示公安機關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廣交會工作人員和記者辦理工作證和記者證也需要證明“無罪”,只是條件放寬到可以讓單位負責人簽名蓋章。
可由單位負責人簽名蓋章
早在4月2日,廣交會組委會就發出通知,要求除國外采購商之外,凡是進入館內的人必須出示公安機關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其中包括參展商、采購商、工作人員和記者,否則不給辦證。
相關新聞:參加廣交會要無罪證明據了解,在之前的歷屆廣交會,辦理“廣交會記者證”要求提供:2寸彩照、單位介紹信、國家新聞出版總署頒發的新聞記者證復印件。但在今年,大會組委會對辦理大會工作證(包括記者證),還要求補充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無罪證明”,但這個條件放寬到公安部門或單位負責人簽名蓋章的“無犯罪記錄,無現行政治、刑事、經濟等違法問題”證明。據悉,目前廣交會組委會以及各新聞媒體,也已按照要求,提供了單位負責人簽名蓋章的“無罪證明”。
要證“無罪”港商措手不及
此外,廣交會前天緊急通知要求境外駐華代表也出示“無罪證明”,這讓很多港商措手不及。據了解,本屆廣交會上有29個香港品牌參展,展覽面積超過了500平方米,其中很多港商都打算派駐內地的代表負責展會。在昨天得知也要出示“無罪證明”后,港企們都表示了不解:“怎么這么晚才發通知!現在離開幕只有幾天時間了,我們怎么還來得及去辦證?”為此他們也紛紛打算換人、減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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