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東航“返航”事件歸于平靜之時,另一起國內民航業的用工糾紛又對簿公堂。日前,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受理了上航與9名飛行員的勞動合同糾紛案,上航要求這些“強行辭職”的飛行員每人賠付約400萬元人民幣。
記者日前從民航業內人士以及法律專家處了解到,正是國內民航業對飛行員流動的特殊規定以及業內的種種“潛規則”,幾乎讓“罷飛”、“強行辭職”等極端行為成為了飛行員解決用工糾紛的唯一可行選擇。
理性跳槽:老東家畫押
除了“返航”或“強行辭職”,飛行員有“合理跳槽”的選擇嗎?
根據民航總局于2005年發布的《關于規范飛行人員流動管理保證民航飛行隊伍穩定的意見》,如果飛行員要跳槽,必須具備兩個必要條件:首先是飛行員的“新東家”需要向“老東家”支付一筆費用,價格在70萬元至210萬元人民幣不等;在價格談攏后,還需要飛行員的老東家簽字畫押后才能完成跳槽。
因此,只要飛行員的老東家不點頭,飛行員除了辭職外,沒有其他途徑離開老東家。但如果辭職,也就意味著飛行員必須面臨老東家開出的天價違約金。《意見》明確規定:“對未按規定與原用人單位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及其相關手續的、且未與新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暫停飛的飛行人員,不得批準其恢復飛行。”
也就是說,如果飛行員想跳槽,那只有兩條路可以選擇:要么自掏腰包支付天價賠付;要么等待新老東家討價還價。
跳槽障礙:“轉會費”太高
一家民營航空公司的內部人士告訴記者,飛行員的跳槽很接近足球運動員的轉會,只有“轉會費”滿足了老東家的胃口,轉會才能成行。但在實際操作中,“轉會費”要遠遠超過民航總局規定的210萬元上限,達千萬之巨。而這也成為了飛行員“理性跳槽”流程中的又一障礙。“轉會費有很多的評判標準,例如這個飛行員原來所在的單位,國航、南航、東航之類的大公司自然更貴”,這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飛行員轉會還要參考其資歷,正駕駛(機長)價格比副駕駛要高,開大機型的價格要比開小機型的高,“還要看飛行員的資歷,飛行小時越長越好,但也要保證未來能夠為新東家服務很多年。”
如果說“轉會”談判的流程還算遵守民航總局的《意見》的話,那么轉會費就完全高得沒譜了。這位內部人士透露,一般引進一個成熟的飛行員需要千萬元左右的“轉會費”,“雖然有民航總局規定的210萬元的上限,但實際操作中,賣方的開價從來沒這么低的。”
專家觀點:沒有建成很好的溝通機制
如果新東家覺得“轉會費”太高、同時飛行員掏不出動轍千萬元違約金呢?
擺在飛行員面前的依然有兩條路:或者放棄跳槽,因為理性的跳槽選擇已經行不通了;或者選擇非理性的跳槽行為,比如“強行辭職”,比如“罷飛”。毫無疑問,對大部分身價還達不到千萬元級別的飛行員而言,這幾乎就是唯一的可行方案了。“民航業的用工糾紛之所以會愈演愈烈?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沒有建立一個很好的溝通機制。飛行員的意見沒有很好的反映渠道。”復旦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季立剛教授告訴記者,“按照我國法律規定,就算這類行政規章有問題,飛行員也不能對這類抽象行政行為提起訴訟。在當前體制下,飛行員跳槽是沒有其他途徑的,意見反映渠道也有問題。”
季教授對記者表示,“民航總局的這些行政規定有侵犯勞動者自由擇業權的嫌疑,雖說民航業是特殊行業,對飛行員流動做特殊管理有一定合理性,但是用行政規章來限制飛行員跳槽的做法顯然不妥。”(王智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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