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規范民警網上行為 禁散布謠言誹謗詆毀他人
2008年04月18日 10:05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表評論
中新網4月18日電 據人民公安報消息,重慶市公安局日前出臺了《規范公安民警網上行為規定》,以進一步督促和引導廣大民警規范上網、文明上網和科學用網。
規定要求,公安民警應在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許可的范圍內進行網上活動,積極利用公安信息網絡開展網上辦公,進行網上學習和練兵,自覺同各種網上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
規定還要求,民警不得在網上出現以下行為:通過公安信息網、互聯網或其他非涉密網絡處理、存儲、傳輸涉及國家秘密和警務工作秘密的信息;制作、張貼、轉發及非因工作需要瀏覽各類反動、色情淫穢及其他有害圖片和信息;參與網絡賭博;散布謠言、捏造或者歪曲事實,侮辱、誹謗、詆毀他人,破壞他人聲譽;在電子留言版、業務論壇和即時通信中,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等。
民警出現網上違規行為的,將視情予以通報批評及黨紀、政紀、警紀處分,乃至予以治安處罰或移送相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編輯:朱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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