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不曉得會如此嚴重,沒申報財產竟要被拘15天……”昨日上午11時,錦江法院執行庭,成都多彩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萬定國極不情愿地在拘留決定書上簽了字。半年來,萬定國一直拒絕向法院申報公司的財產狀況,法院依據修改后的民訴法拘留萬定國15天。這也是成都法院系統在新法實施后,以拒不向法院申報財產狀況為名,依法拘留的第一人。昨日成都市錦江法院還展開大規模執行風暴,讓老賴無處藏身。
執行風暴第一波:“兵從天降”突查老賴財產
昨日上午9點,錦江法院近20名執行法官和法警開著4輛警車出發,20分鐘后停在崔家店南街的佳路電子材料有限公司門口。“我們周一才恢復生產,法官怎么這么快就來了?”法警的神秘現身,讓該廠負責人胡邦成頗感吃驚。該廠由于合同糾紛,尚欠隴海公司9萬余元貨款,拖欠兩年,法院幾次發出執行通知書,廠方均執行未果。此次法院按照新法未通知被執行人,“兵從天降”,讓老賴無處藏身。法院工作人員當場出示了搜查令,仔細搜查胡的辦公室,并查封了兩個他們自稱無法打開的文件柜。雖沒有找到胡隱瞞財產的證據,但胡邦成當眾寫下保證書,承諾在下下星期一之前歸還所欠貨款,違者將承擔一切法律后果。
執行風暴第二波:拒不申報公司老總被拘15天
隨后法院工作人員火速趕回錦江區法院,對一名拒不申報公司財產狀況的公司老總進行調查。2007年因向消費者銷售涉嫌“水貨”的照相器材,萬定國所在的公司被消費者告上法庭,后經法院審理判決他們退還貨款并賠償損失共計20500元。判決生效后,萬定國所在公司在半年時間里,對法院的執行通知和財產申報置之不理。“公司已倒閉,我對生效判決有意見,我沒錢還。”昨日,面對執行法官的調查,萬定國拒不申報公司的財產狀況。按照修改后的民訴法之規定,法官作出了對萬定國拘留15天的決定,并當場執行。昨日下午5時,錦江法院傳來最新消息,萬定國公司已向法院交了一萬元的執行款,并向法院承諾余款25日之前還清。(錦法 記者 鄭鈺飛 實習生 雷宇 攝影劉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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