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司機拒載、亂掉頭亂按喇叭、使用假幣等,是廣大市民反映強烈的問題,也影響我市(福建福州)創建全國文明城市進程。記者27日從市創建辦獲悉,從本月起,我市開展為期6個月的“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法治環境專項整治行動”,將規范出租車行業列入重點整治范圍,此外,公交車、交通秩序、消防安全等也在整治范圍內。
對問題較為突出、群眾反映強烈的出租車行業,市交通局和市交巡警支隊出臺了2項有力措施予以規范。
一是建立出租車駕駛員“黑名單”制度。出租車司機拒載、故意繞道、亂掉頭亂按喇叭、不按規定站點上下客等經營違章行為以及使用假幣等違法行為,有關部門將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暫扣服務監督卡、停崗培訓、列入“黑名單”等相應處罰。對被列入“黑名單”的出租車駕駛員處罰最為嚴厲:2年內不得從事出租車行業。使用假幣的不良出租車司機,一經查實即被列入“黑名單”,一律處以2年內不得從事出租車行業的重罰。
二是采取路面巡查和集中整治相結合的方式加大對出租車車容車況檢查。嚴格落實5天一回場制度,凡不合格的責令限期整改,經檢查合格后方可上路。此舉將使那些車容不整潔、帶“病”上路的出租車數量大為減少。
公交車駕駛員超速、超載、開“飛車”、亂闖紅燈現象在市區屢見不鮮,引發了不少交通事故。此次整治,我市也出臺了不少硬性規定,加大對公交車駕駛員的監管力度。根據遍布城區各交通主要路口探頭拍攝到的駕駛員違章情況,實行嚴格獎懲制度,主要內容包括:凡屬探頭拍攝到的駕駛員違章行為,駕駛員停崗1周,自行繳費培訓1天;對于闖紅燈等違章行為,駕駛員停崗1個月,自行繳費培訓1周。此外,租賃公司、股份制公司駕駛員發生違章行為的,定期約談公司及車隊管理者;發生死亡事故的,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予以經濟處罰;對于一般性事故頻繁發生的,也列入約談范圍,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影響惡劣的,市公交集團黨辦紀委介入調查處理。
從3月3日起至6月4日,我市開展為期3個月的交通秩序大整治。本月22日起,整治行動進入第二階段,重點整治機動車鳴喇叭、行人路口闖紅燈和過街不走斑馬線、機動車行經斑馬線不文明禮讓、電動自行車駛入機動車道等4項交通違法行為。新出臺的處罰措施有:2名以上民警可共同舉證亂鳴喇叭現象并對當事人處以罰款,不愿接受處罰的可參加交通勸導活動;對闖紅燈后拒絕接受處罰的路人,民警和交通協管員將勸其參加交通勸導活動;對既不接受罰款,又不參加勸導的,警方將傳喚到派出所制作筆錄,依法處罰。(呂路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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