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專家提醒:追討“五一”加班費舉報需實名
2008年05月03日 09:27 來源:北京晨報 發表評論
今年五一期間,如果加班沒有得到加班費,您可以依據剛剛實施的《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維護自己的權利。勞動法專家提醒維權者,除了到仲裁委員會和人民法院申請仲裁外,還可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不過舉報需實行實名制。
中國勞動關系學院法學系主任姜穎教授近日做客城市管理服務廣播《關注勞動者》時介紹說,五一起開始實施的《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大大減少了勞動者的維權成本。“比如追討加班費,以前不管什么樣的勞動爭議案件,都要走‘協商—調解—仲裁—訴訟’這樣一個程序,全部走下來得12個月的時間。對勞動者來講,所付出的時間成本是非常大的。”《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實施后,勞動者遭遇不公正待遇解決途徑有二:一是向勞動保障的行政部門去舉報,不過舉報需要實名,否則勞動行政部門處理起來有難度;二是到仲裁委員會和人民法院去申請仲裁。如果申請仲裁,同時追討的勞動報酬不超過本地的12個月最低工資的總和,就能在“仲裁”這一程序中終局,并且在45天內裁決完畢,而無需走下一個“訴訟”程序,被用人單位再用一審、二審的訴訟程序來拖延時間,最后把勞動者拖垮。(記者 姜葳)
【編輯:盧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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