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惟一的兒子已經不在人世了,撫恤金和榮譽對于她來說已經沒有任何實際意義,她需要的只是兒子單位給予最起碼的人性關懷和給兒子討還一個公道。
兩名正在服刑的重刑犯內外勾結,將福建省閩西監獄司法警察林毅殺害在辦公室。殺人犯早被繩之以法,林毅的死因卻一直沒有明確的官方認定。
記者在采訪中聽到關于林毅之死的三種說法,但迄今為止的事實證明,這三種說法都不能成立。
林毅的母親李嬌英雖然已經等了兩年,但還是未等到有關方面給予兒子“因公犧牲”的認定。福建省監獄管理局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林毅是因為他自己的原因而導致死亡。
在辦公室遇害
兇手李璟炳、張卓的作案手段并不高明,但監獄司法警察林毅還是沒有擺脫這次厄運。
李璟炳系福建省霞浦縣松城鎮人,因故意傷害罪、搶劫罪于2004年12月23日被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張卓系河南省鎮平縣蔗山鎮人,同樣因搶劫罪、故意傷害罪被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李璟炳、張卓在閩西監獄服刑期間,曾多次密謀逃避關押。《訊問筆錄》顯示,他們從2006年2月份就開始利用勞動的時間密謀越獄。
2006年4月9日,李璟炳的母親到閩西監獄會見李璟炳的時候,李通過其母親要到了劉丹丹的電話。
劉丹丹當時系霞浦縣公安局沙田派出所的協警員。劉事后在《訊問筆錄》中交代,李璟炳曾追過她,但她一直沒有答應,只是與之保持著普通的朋友關系。李璟炳被判刑入獄之后,曾給她寫過兩封信,她也給李回過三封信。
當天(4月9日)晚上,李璟炳撥通了劉丹丹的電話,要求她開個證明到閩西監獄來會見他。5月3日,劉丹丹利用職務之便以李的親戚身份開具了會見證明并寄給管教干部林毅辦理會見手續,林毅以非直系親屬不能會見為由不予辦理;劉又利用職務之便以李的未婚妻身份開具了會見證明并再次寄給林毅辦理會見手續,并獲得了監獄有關部門的批準。
5月20日,李璟炳在得知可以會見劉丹丹之后,就給劉打電話,讓她馬上租一輛車到龍巖(閩西監獄駐地)。同時要求劉來時帶上兩具假發,劉丹丹在電話中問他“帶假發來干什么用”,李回答“監獄搞演出用”。
第二天(5月21日)上午10時左右,劉丹丹租車到達龍巖市閩西監獄,辦理完相關手續后,林毅將李璟炳和劉丹丹帶到了管教樓三樓的“一中隊辦公室”。 據劉丹丹事后交待,李璟炳向林毅請求“能不能叫張卓一起會見”,在李的一再懇求下,林毅答應了。約11時,林毅將張卓帶到了李劉會見的場所。李璟炳、張卓、劉丹丹三人在辦公室里呆了兩分鐘時間,張卓就打開房門,對站在樓道走廊的林毅說:“我們有事找你一下。”同時,李璟炳叫劉丹丹先出去。
林毅剛一進辦公室,張卓就拿出用布料編織成的繩子,從背后勒他的脖子。繩子一勒就斷了,李璟炳和張卓則又用雙手卡他的脖子,直至其不能動彈才松手。
“一下子,門就關上了,緊接著,又聽到像東西摔到地板上的‘咚咚’兩聲。我知道他們肯定對林警官動手了,我很害怕,怕得蹲了下去。”劉丹丹在《訊問筆錄》中交代,她雖然知道“他們肯定對林警官動手了”,但并沒有阻止和呼叫。
李璟炳、張卓殺害林毅之后,脫掉了各自身上的囚服,李璟炳換上了林毅的衣服(林毅當時著便裝),張卓換上了提前準備的衣服。然后,他們將林毅的尸體拖到了電腦桌后面,再叫劉丹丹進屋。
“林警官呢?”劉丹丹一進屋見他倆都換了衣服,便問。
“不要問,已經綁起來了。”李璟炳一邊回答一邊讓劉丹丹拿出假發準備逃跑。
李璟炳戴上假發之后,順手拿走了林毅放在桌子上的車鑰匙,三人就這樣出了管教樓,駕駛林毅的雪佛萊轎車通過了幾道崗哨逃出了閩西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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