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老板為了表達愛國熱情,在自家店門口掛了兩面國旗,不料江寧開發區管委會市容執法人員以“除重大節假日外,不準隨便掛國旗”為由,要求他取了下來。“掛國旗不影響市容,憑什么不讓我掛?”鄭老板對此不理解。
“私自”掛國旗,不行
前幾天,在江寧區勝太路上經營一家餐飲小店的鄭先生買回了兩面國旗,打算將它們掛在店門口。“前段時間,奧運圣火在境外傳遞受到干擾,讓我心里很不好受。”鄭先生說,他把國旗掛在店門口是為了表達一份愛國熱情。哪知國旗剛掛上不久,開發區管委會市容科的隊員就來了。
“他們要我必須取下國旗。”鄭先生說,“我問為什么,他們說,現在不是重大節假日,商家不能掛國旗。”聽到這樣的解釋,鄭老板覺得不可思議:掛國旗又不影響市容,難道只有節假日才能掛嗎?在市容隊員的要求下,鄭先生只好不情愿地把國旗取了下來。
市容:景觀街道需統一管理
據了解,勝太路商業街是江寧開發區管轄內的一條商業景觀道。對于鄭先生的疑問,開發區管委會市容科的毛紅專主任解釋說,勝太路是江寧區的“模范馬路”,具有示范作用,因此在管理上對商戶的要求也相應較高。“比如,我們不許臨街商鋪在玻璃上私自貼字,因為這也有廣告嫌疑。”毛主任說,不許商家自己掛國旗,也是對整體市容的一種規范。
“為了統一管理,我們不允許商家在除節假日以外的時間掛國旗。”毛主任明確表示,執法隊員讓鄭老板取下旗幟是正確的。
與此同時,開發區管委會市容部門還認為商家有用國旗做廣告的嫌疑。“以前,有的商家將國旗與自己的店旗掛在一起,顯得不倫不類。”市容執法隊一名隊員說,商家掛國旗是為了吸引顧客眼球,是一種利用國旗為幌子的行為。
對于這樣的指責,鄭先生覺得很冤枉,他表示要做廣告完全可以用其他形式,“把我的愛國熱情和廣告宣傳扯到一起,簡直莫名其妙”。
市民:給個上臺面的理由
此外,鄭先生把國旗插在空調外機的擋板孔上,也被市容隊員認定為“很不規范、極不嚴肅”。鄭先生聽了這話哭笑不得:“過節的時候我們一條街的商戶都是把國旗插在那上面的,也沒有人說不合適,怎么平時插就不規范了呢?”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國旗法中除明確規定不許掛破損、污損、褪色或不合規格的國旗,以及不許將國旗與商品廣告掛在一起以外,并沒有對掛國旗的人有任何限制,也沒有“平時不許掛國旗”的規定。而且勝太路沿街很多商戶也表示,并不清楚“重大節假日以外,商家不能掛國旗”的規定。有市民認為,為了規范市容環境對商家的行為進行一定的規范是必要的,但執法部門應該嚴格依法行事,拿出一個“上得了臺面”的理由來。(單純)
圖片報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