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管局:不再招聘非在編人員參與城管執法
2008年05月08日 13:23 來源:新民網 發表評論
5月8日,新民網從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了解到,日前市城管局發布了《關于加強執法證發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規定,執法證的發證對象為從事行政執法工作的在編行政執法人員,其他人員一律不得持有執法證。
《通知》還規定,市容協管人員除了可以參與管理工作之外,不得參與城管執法活動,不得著城管識別服,不得持有執法證,不得行使執法權。
對于少數郊區城管執法局(大隊)經批準已經向社會招聘的、經培訓合格取得執法證的非在編人員,要嚴格進行核查,其執法證到期后不予換證。今后不得再招聘非在編人員參加城管執法。
《通知》要求,各單位在5月30日前對本單位執法證的發放情況進行全面的清理,收回不符合持證條件人員的執法證。(實習記者 袁蓉)
【編輯:朱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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