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計從今年6月底起,地鐵全線將實行全面安檢,乘客進站時將接受機檢、手檢、犬檢等方式相結合的安全檢查。昨天,市公安局公交總隊重申,將嚴查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行為,違規者經查實一律處以治安拘留。
據介紹,安檢設置工作將在6月底前完成,安檢將覆蓋1號線、2號線、5號線、13號線、八通線以及即將開通的10號線,安檢以機檢、手檢、犬檢等方式相結合,警方希望群眾給予更多的理解和配合。屆時,公交樞紐和重點公交站,在使用安檢儀的同時將有民警用手檢儀對上車乘客進行安全檢查。
記者從警方了解到,對于瓶裝水或者其他飲料,民警可以通過安檢儀和警犬進行檢查,在不能確定的情況下需要乘客打開試喝。
警方表示,從即日起,民警將開展手檢、機檢和犬檢相結合的方式,全天候24小時不間斷檢查公共交通工具上的危險品。
易燃易爆危險品主要包括稀料、汽油、易燃膠類、油漆、泡沫填縫劑、固化劑、原子灰、工業酒精、丁烷等固體或者液體易燃易爆物質以及煙花爆竹、高度酒等物品。
乘客在攜帶物品時可以注意警方張貼的宣傳畫,上面介紹了哪些物品屬于禁止攜帶進站的易燃易爆品,同時還可以在攜帶物品的外包裝上查找是否有“危險品”的標志,一旦標明就不要攜帶。警方表示,市民舉報違法行為將獲獎勵,舉報者可撥打舉報電話64011327。
警方重申,警方將嚴查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行為,違規者經查實一律處以治安拘留。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的有關規定,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違者可被處以5日以上15日以下治安拘留。據了解,僅今年1月至4月,公交總隊查獲各類違禁物品近兩千件,其中易燃易爆危險品600余件,共處理攜帶違禁物品人員44人。其中警告3人,罰款5人,行政拘留36人。(記者 郝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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