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是全國哀悼日的最后一天。當日晚上,眾多長沙網友聚集在湘江邊上放孔明燈哀悼汶川地震遇難同胞。 中新社發 張家根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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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期三天的全國哀悼日結束,奧運圣火傳遞也將繼續接力。我們也將擦干眼淚,珍愛生活,重新上路,微笑著面對每個熟悉或陌生的人們。全國哀悼日已然結束,可是哀悼意識可能仍需儲備,不應該止于今日。
基于人的本能,我們寧愿天天笑容滿面,寧愿生活安逸富足,可是大千世界,變化多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即便在科技手段日新月異和各種物質制度日臻完善的今天,人類仍然要面對各種重特大災難事故的猝然發生。已經過往的汶川震災死難者,明年的這個時刻我們何以追祭?
為表達全國各族人民對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難同胞的深切哀悼,五星紅旗第一次為普通死難者降下,全國民眾第一次為普通死難者共同哀悼。這種舉國哀悼是對公民生命權的尊重,可以作為以后針對類似災難紀念的參照標準。
汶川大地震遇難同胞死亡已有四萬多人,以后面對死亡低于這一數字的重特大災難,甚至于死亡千人或百人的事故,是否進行類似的哀悼,值得研討明確。顯然,這一問題的提出并非荒唐而殘忍,而是未來我們仍然可能需要面對的現實。
而汶川地震之日是“5·12”,諧音“吾要愛”,可謂巧合,應永遠的牢記。即使以后不能年年哀悼,但是希望這一天成為“關愛節”,每年關心受難者和弱勢群體,展現中華民族良好的道德風尚和禮儀水準。倘如此,是對逝者最大的敬意。
國家領導人講話,全國鳴警報,降半旗,國民肅立默哀,也是戰后60多年來許多世界大戰參加國和民族必須的紀念形式,而這種形式也能夠最充分表達對于抗日戰爭的牢記。
我們為所有地震死難者舉哀,千萬抗戰死難同胞也應該享受如此哀榮,也應該牢記歷史上所有為了民族獨立、民族解放犧牲和因為各種原因遇難的同胞。惟其如此,歷史才不至于因為過于現實而迷惘。
□王錦思(北京 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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