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何鵬父親何見貴出現在許霆案現場,他于前日趕到廣州與許彩亮見面。
3 月31 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二次公開開庭審理許霆案時,何鵬的父母何見貴、孟小月也曾趕到廣州“取經”。回家后,他們為何鵬案開設了博客,關注何鵬案子的人也越來越多。何鵬案也不用再冠上“云南許霆”的名稱了。本報記者采訪了何鵬的父親何見貴。判決結束后,本報記者對何見貴進行了電話采訪。何見貴表示,何鵬案正準備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訴。
長江商報:許霆案維持原判,你之前想到了嗎?
何見貴:有心理準備,但我更認為許霆是無罪的。
長江商報:如果何鵬案改判5年,你可以接受嗎?
何見貴:暫時可以接受。
長江商報:許霆案對你們有哪些借鑒?
何見貴:上次旁聽完許霆案,我們就回家借了很多法律方面的書,要向老許一樣,多懂點法律。許霆案有很多值得借鑒的經驗。
長江商報:聽你的聲音感覺你的心情比3 月到廣州時好了許多?
何見貴:是的,看到了希望,心情輕松了。
長江商報:現在,你們為何鵬案做了哪些工作?
何見貴:我們已經逐層向上級法院申訴。因為幾年前曾收到過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駁回申述的通知書。所以,現在正在準備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訴。
許霆案終審維持原判
許父將繼續申訴,聲稱要把兒子的故事寫成書
昨日下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許霆案進行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許霆之父許彩亮表示將繼續申訴,并準備把兒子的故事寫成書。
昨日下午14時30分,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許霆案。經過近3 個半小時的審理,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當庭宣判:許霆犯盜竊金融機構罪,罪名成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3個半小時激烈辯論,焦點仍集中在許霆的行為是否構成盜竊罪上。許的兩名辯護律師堅持為許作無罪辯護,認為許霆僅觸及電子商務法所調整的范圍;檢方則認為通過ATM提款并不符合電子商務定義。
許霆在庭上話并不多,他說,他現在盼著最高院早日核準。他還為那位導致ATM機出錯的工程師求情:“請不要因為這件事再讓別人受罰。”
終審判決剛結束,本報記者隨即電話采訪了許霆之父許彩亮。許彩亮心情沮喪,連連嘆氣。他說,他早料到了這個結果,他仍準備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訴,還欲將許霆的案例寫成書,并促使相關法律出臺。昨日,許彩亮帶了2.52萬元現金,準備退還許霆花掉的一部分錢。但由于案子還要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后才能生效,許彩亮并未找到退錢的途徑。
2006 年4 月21 日晚,許霆在廣州天河區某銀行的ATM機取款。取出1000元后,銀行卡賬戶里只被扣1元,許霆先后取款171 筆,合計17.5萬元。事后許霆潛逃,一年后被抓,一審被以盜竊金融機構罪判處無期徒刑;2008年3月31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二次公開開庭審理許霆案,認為許霆犯盜竊金融機構罪,但考慮到許霆案的特殊情況,故對其在法定刑以下量刑,當庭改判為5 年,退還17.3826 萬元并處罰金2 萬元;許霆不服,于2008 年4 月9 日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來源:長江商報 記者 王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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