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規定:進入天安門地區者不得攜帶四類物品
2008年06月01日 09:55 來源:北京青年報 發表評論
已實行近4年的《北京市天安門地區管理規定》日前經市人民政府決定修改后發布實施!兑幎ā分凶钚录尤肓颂彀查T地區不得攜帶的4大類物品。不得攜帶的物品有: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等危險物質;槍支、彈藥、匕首等管制器具;毒品、淫穢等違禁物品;影響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的其他物品。而且公安機關可以對進入天安門地區的人員、車輛組織實施檢查。
【編輯:朱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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