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警開私家車交通違法,竟自作聰明挪用他人已到報廢年限的號牌。在兩年時間內,將90次交通違法“栽贓”給他人。近日,經過近三個月的調查,這名民警終于被逮住。
占道停車被鎖
司機撬鎖逃逸
據介紹,3月18日13時43分,一輛車牌為貴A50227藍色東風標致轎車因違法占用人行道,被(貴陽市)南明區城市綜合執法大隊執法隊員依法用鎖車器鎖住,并照相取證。
17時左右執法隊員再次來到瑞金南路時發現,轎車與鎖車器已不見蹤影。附近目擊群眾反映,該車駕駛員于16時左右強行撬開鎖車器后駕車揚長而去。
追查撬鎖司機
原來違章累累
“撬鎖事件”發生后,交警部門追查發現,該車自2007年以來至今共有86次交通違章未處理,其中有60次超速,3次在高速路,57次在市區主干道,并且大都集中在金陽新區一帶,此外還有20多次闖紅燈。
為了嚴厲打擊撬鎖司機的囂張氣焰,交警部門迅速成立了專案小組,在貴陽市各社區、居民停車場內展開一次大搜索。
經過長達近三個月的搜索排查,6月8日,在貴陽市公安局和交警支隊的共同協查下,終于將嫌疑車鎖定,并順藤摸瓜將駕駛人齊某逮住。
經交警部門調查發現,齊某挪用一已達報廢年限長安車的車牌貴A50227,從2006年7月至2008年6月曾先后80多次交通違法,同時在今年5月16日至28日期間,挪用貴A59373車牌先后有四次交通違法記錄。
據了解,駕駛員系陽關派出所民警,他所駕駛的藍色東風標致307轎車的牌照為貴AJ26XX,為了逃脫交通違法處罰,齊某竟挪用他人已到報廢年限的號牌。
25次學習考試
才能洗清“污點”
貴陽市交警支隊處罰辦臧主任告訴記者:“90次交通違法,光是打違法單據都需要一個上午時間!”根據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齊某必須每扣滿12分就參加一次交通安全學習和考試。依此類推,齊某除了交納13000元罰款以外,還將參加25次學習考試方可消除所有“污點”。
昨日,齊某告訴記者,他對自己的違法行為非常后悔。(貴州都市報 作者: 廖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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