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少年,展示給人的是截然相反的兩個面:一面是母親眼中的孝順兒子;另一面是同伙眼中的兇狠江湖少年。
小華(化名)今年只有17歲。在父親發生婚外情并與母親離婚后,小華就與母親相依為命。他最大的愿望就是給苦命的母親蓋一間房子。在別人的誘導下,小華多次參與盜竊,所得的3800元贓款一分未花,悉數存進了銀行。
因涉嫌盜竊罪和尋釁滋事罪,小華6月17日被建德檢察院提起公訴。母親得知兒子的事后痛不欲生。
媽媽眼里的孝順乖兒子
小華母親今年40歲,住在建德壽昌鎮一間20年前建的老房子里,每月租金100元。房內除了兩張床和一張吃飯桌,再也沒有其他值錢的物品。
“是我沒文化,沒有教好兒子。”母親不斷地自責。她說,沒離婚前,小華父親在外面承包工程,雖然沒賺大錢,但日子過得還可以。
四年前,父親突然夜不歸宿,錢也一分不拿回家。小華和母親通過各種途徑打聽到父親在外面有情人。看到母親一個人偷偷哭泣,13歲的小華無能為力。只是對母親說:“媽媽,我長大以后一定好好孝順你,不會再讓你受任何苦。”
又過了兩年,父母親離婚,母親搬出了家門。當時小華正在讀初二,懂事的他為了不給媽媽造成負擔,選擇了與父親一起生活。但父親經常打罵小華,甚至將他轟出門。
小華的學習成績直線下降。終于,再也忍不住,他去找了母親。母子二人開始了艱難的生活。小華也從此失去了上學的機會。
涉嫌兩項罪名的江湖少年
“第一眼就覺得這是個乖孩子,很文靜,說話聲音很輕。”建德檢察院的曹檢察官與小華有多次面對面的交流。
曹檢察官說,小華五官清秀,皮膚很白,一說起媽媽,就低下頭,很難過。很難跟江湖少年聯系起來。
但案卷材料里清楚寫著一筆筆的犯罪事實。今年2月8日凌晨,小華在建德新安江街道文化廣場附近一網吧上網時,偶然看見與他年齡相仿的方某,想起方某曾動手打過自己,小華決定報仇。
與同伴阿偉(同案被起訴)商量后,小華讓阿偉跟牢方某,自己打車到更樓街道去叫人。凌晨1時許,小華叫來兩個幫手,并帶了一把砍刀與阿偉接頭后,四人沖上去將方某一陣痛打。
打完后,方某與朋友一起離開。期間,方某的朋友接了個電話,小華、阿偉以為是方某在叫人,兩人又持刀沖上去對方某第二次毆打,致使方某頭部、手部等多處受傷。法醫鑒定,方某左掌骨遠端粉碎性骨折,構成輕傷。
除了打架,小華還經常盜竊,有時一天就偷好幾次。作案方式包括攀墻、推門、插卡開門甚至直接踹門。
據查,2007年12月27日到今年2月16日期間,就作案10次,盜竊財物價值近兩萬元。
是什么導致他誤入歧途
小華輟學后,跟人學修摩托車,母親撿垃圾貼補家用,小華有空的時候也幫忙。一開始,倒是沒動什么歪腦筋。
就是在修理摩托車期間,小華有了熟練的駕駛技術,并認識了社會上一些“爛仔”。
“他經常跟我說出去玩,晚上不回家了。”小華的母親每天都很勞累,對兒子在外面的情況沒有過多的在意。
在小華的朋友中有一個叫“輝輝”的15歲男孩,平日里也沒什么正式工作,零花錢卻不斷。小華很羨慕,多次向輝輝請教“發財經驗”,輝輝總是秘而不宣。一段時間后,兩人漸漸成為了好朋友,輝輝向小華傳授了發財方法——盜竊。
小華大吃一驚,“這不是犯罪嗎?”輝輝笑了:“傻瓜!偷點兒東西是小事,不會判你刑的。”
在與輝輝和其他“爛仔”的交往中,小華學會了盜竊并不知不覺染上了痞氣。第一次作案。小華憑的是自己最拿手的修理摩托車技術,他采用搭線接火的方式,與同伙在龍游縣竊得摩托車一輛。經鑒定,價值人民幣2860元。
所竊財物,除了香煙和日用品歸自己使用,小華把變賣所分得的贓款全部存進了銀行,分文未動。他還是想給母親蓋房子。
●專家說法
貧困不是理由
浙江省律師協會未保委副主任兼秘書長、浙江百家律師事務所主任馮震遠,多年從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對于小華的蛻變歷程,他感到痛心和惋惜。
馮震遠說,未成年人犯罪家庭生活環境有兩個極端:一個是生活富有被寵壞;另一個就是生活在極度窮困的家庭里。
“但貧困不能成為走歧路的理由。”馮震遠說,窮人的孩子早當家,就小華來說,家庭的貧困使他急于改變現狀,以至交友不慎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
另外一方面,貧困的家庭,父母、親友忙于生計,對未成年孩子疏于教育,沒有盡到監護人的職責,孩子放任自流,從而引發犯罪。特別是輟學在家的貧困家庭孩子,年紀小又沒學歷、技術,往往找不到合適的工作,沉湎于網吧、迪吧、歌廳、舞廳和游戲機房。在這些社會娛樂場所受到誘惑,就搞起了歪門邪道。
此外,單親家庭對孩子性格方面也有很大影響,使其變得孤僻甚至暴戾,小華的父親對兒子誤入歧途也應承擔一定責任,從現有的情形來看,他完全沒有盡到一個父親和法定監護人的基本義務。(來源:今日早報 作者:揀箋 陳攀 陳洋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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