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6月9日至18日,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連續開庭審理了18名被告人走私橡膠的兩起特大案件。5個團伙成員互相交叉合作的走私行為,讓2萬噸越南產橡膠走私入境,還造成國家稅收損失超過1億元。
走私團伙如何構筑走私網絡?為何他們在持續走私兩年后才落網?誰在為走私團伙“保駕護航”?
黃家叔侄倆 踏上走私路
今年33歲的黃克純是廣東省揭西縣人。在東興海關緝私局破獲的這起特大走私案中,他和叔叔黃桂松(另案處理)是不折不扣的“走私大鱷”。
根據防城港市人民檢察院的指控,從2005年5月到2007年7月期間,黃桂松叔侄將越南產的橡膠1萬多噸走私到國內,偷逃稅款5410萬多元。
黃克純是在2005年5月,由叔叔黃桂松帶到東興市做生意的。剛到東興時,做的是橡膠生意。正規生意做了幾單后,叔侄兩人感到所得利潤不多,于是有了其他打算。
有一次,黃克純到越南,曾經合作過的越南人辛某就跟他說,在東興一帶做橡膠生意,找人保貨走私更能賺錢。辛某還表示,愿意找人幫黃克純保貨。聽了侄子的匯報后,黃桂松同意并先后投入340多萬元作為本錢走私橡膠。1年多后,黃桂松當初的340萬元投資款,已經滾到了900多萬元。
層層“對保”人 “護航”走私路
黃克純等人要將上萬噸橡膠從越南走私到東興,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橡膠要經過的路線,先是越南綠林口碼頭,再到北侖河中國東興市一側的魚鴨埠碼頭(非設關碼頭),然后運到防城港市防城區倉庫,再發往全國各地,一路上都有被執法部門緝查的可能。
走私貨物是如何“通關”的呢?這就引出了今年40歲的東興市東興鎮人毛德軍。黃克純等人的走私橡膠“不出事”,全靠毛德軍充當對貨物的“對保”人。
所謂“對保”,就是由毛德軍交納給黃克純50萬元保證金,每一批走私橡膠從越南發貨時,保證走私橡膠不被執法部門查扣或損失。一旦走私路途順利,黃克純除了要退還保證金,還要按走私橡膠的數量,每噸支付毛德軍“保費”1300~1700元。如果橡膠被海關、邊防等執法部門查扣或丟失,毛德軍則要賠償黃克純的損失。毛德軍落網后交代,兩年多來,黃克純付給他保費共計600萬多元。
毛德軍沒有船隊、車隊,也不敢親自去押運,于是想到了德保籍男子王恩確,決定又“對保”給他。毛德軍則從“保費”中吃每噸50元的差價。
王恩確與毛德軍打著吃差價的同樣算盤,又“對保”給防城的陳虹光,答應支付給陳的“保費”為每噸850元至950元。
王、陳兩人對保貨線路也進行分割:陳虹光負責將橡膠從越南碼頭,用船偷運過東興的魚鴨埠碼頭,再用微型面包車拉到防城區,轉上王恩確聯系的大貨車后,再負責將大貨車安全送到防城高速路口。從高速公路到國內客戶的路段,則由王恩確負責“安全”。
為進一步降低風險,陳虹光也如法炮制,將從越南碼頭到防城倉庫一段,“對保”給東興人“六叔”、“老何二”(另案處理)。
“對保”有分工 接通走私路
黃克純在東興走私橡膠的兩年多時間里,經過了4層“對保”,真正實施偷運任務的人,就落到了“六叔”、“老何二”的頭上。
在黃克純的多次走私中,形成了一定規律:在接到國內客戶的訂單后,他就到越南去訂購橡膠,然后把全部貨款匯到越南供貨商的賬戶,由越南方的貨主辦理出口手續。常常是在夜里,橡膠一批批地運到了越南在北侖河畔的綠林口碼頭。剩下的事情,就是“對保”人派人到越南的碼頭,將橡膠偷運入境。
越南供貨商提供的貨物信息,被傳遞給黃克純后,黃克純則轉告“對保”人毛德軍。在層層“對保”人轉達后,負責實際承運的“老何二”、“六叔”等人,就和越南方的船主接上了頭。橡膠用船偷運到北侖河國內一側的魚鴨埠碼頭后,再裝上微型面包車。
據陳虹光交代,每次偷運橡膠,他都要動用七八輛車,多的時候還要動用十三四輛。走私進來的橡膠多時,每輛車要走三四趟才能運完。
陳虹光組織的走私車隊,要走的路線是把貨物送到防城區高速公路口,與王恩確組織的大貨車“對接”,他的保貨任務才算完成。
在拉橡膠的過程中,陳虹光的車隊經常被執法部門查扣,損失也不少。為了降低損失,他不但租用倉庫,還組織10多人沿途望風。
有了嚴密的走私組織,并不意味著走私就能暢通無阻。兩年來,由于用金錢成功疏通某些查私執法人員,讓走私車輛順利放行(走私者稱之為“埋單”),讓陳虹光成為保貨人行列里的“不倒翁”。
巨額“開路費” 買通走私路
今年41歲的陳虹光是防城港市防城區防城鎮人。雖然只是一名個體戶,可因為“是本地人,又有一定的社會關系”,使他在保貨人的行內頗有名氣。連一些有頭有臉的人也找他幫“埋單”。
今年43歲的林鼎靜,在被抓獲前是東興市委統戰部副部長,同時擔任著東興市工商聯合會會長、黨組書記職務。可他也是為走私分子“對保”的重要人物。不但黃克純團伙找他“對保”,另外一個走私團伙陳元強、何秀珍(均為防城區人)走私的橡膠,也是找他“對保”。
黃克純叔侄等人除了找毛德軍“對保”,也找林鼎靜幫忙“對保”。從2006年10月至2007年6月,林鼎靜就幫黃克純保貨走私了1847多噸橡膠。因擔心橡膠在防城區中轉時出事,林鼎靜找到了陳虹光幫“埋單”理順防城區當地的查私執法人員。
在被防城港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18名被告中,僅陳元強、何秀珍兩人合伙走私橡膠的數量就高達5000多噸。陳元強、何秀珍團伙找的“對保”人中,就有林鼎靜等人。
兩個走私團伙都委托相同的人保貨,走私路線相同,遇到的風險一樣,解決的方法也一樣:“埋單”必不可少。不管是幫誰保貨,林鼎靜想到幫忙“埋單”的人,就是陳虹光。
據林鼎靜對辦案人員交代,如果他們保貨走私橡膠正常開工的話,每月要交給陳虹光30萬元,幫助“埋單”開路。
巨額的“埋單”費用,為走私者撐起了保護傘。林鼎靜先后保貨的6000多噸橡膠中,交錢給陳虹光“埋單”,從來沒有被任何部門查處過,直到案發。
另類“從業者” 掩護走私路
黃克純團伙、陳元強團伙特大走私案件顯山露水后,2007年8月29日,南寧海關緝私局立案偵查,并指定東興海關緝私分局負責此案。防城港市檢察院提前介入,與南寧海關緝私局在多次磋商后,制定了嚴格保密的偵查方案。
黃克純走私團伙、陳元強走私團伙的成員紛紛落網后,為他們做保貨人的3個“對保”團伙,也一起被打垮。18名成員因為涉嫌走私普通貨物罪被刑事拘留。隨著辦案人員對案件的縱深調查,為走私團伙提供另類“掩護”的問題,也浮出水面。
在黃克純團伙中,黃桂松主要負責在國內尋找買家。走私的1萬多噸橡膠,被黃家叔侄先后銷往山東、上海、廣東、云南等地。
為了掩護走私的事實,黃克純等人也通過正常的報關,進口極少量橡膠。得到好處后,東興市的一些貿易公司,就積極地幫他要批文及報關入境。這些報關單,后來被黃克純等人用來重復復印,蒙騙其他國內客戶。
在黃克純叔侄銷往國內的走私橡膠中,絕大部分的客戶不但不要發票,連單證等合法材料也不索取。2006年3月份開始到案發,昆明市一家橡膠公司向黃克純購買了3700多噸越南產天然橡膠。當海關緝私部門追查時,該公司出示了黃克純提供的復印報關單,單上寫的卻是634多噸的“復合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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