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日子最有意義”
第二天一大早,徐星登上了開往達州的列車。他在火車上足足待了29個小時,也思考了29個小時。
車廂里,有人覺得年紀輕輕的他沒有頭發很奇怪,“雖然也是運動裝,但是很臟。她們盯著我看,我就盯外面”。
“干坐在那里,不得不想問題,沒有外界因素干擾,我理順了一些想法”。徐星說,“這次想了很多以前不會想的事,我想到了媽媽對我的好,其實她打我一下罵我一下也無所謂,她過得挺苦的,再這樣會瘋掉”。徐星說,在思考的時候,他第一次后悔了,覺得以前那些事給其他人帶來了傷害。
到了達州,徐星直奔家門,見到母親時,他面無表情。母親則只是笑了一下。“地震對達州的影響不大”。在家看電視后,徐星想去汶川,但沒錢。他找媽媽借,“我從來不問她要錢”。
這一天,徐星先是上街買菜,然后走進了廚房,“我想為媽媽做頓飯”。
在拿到母親給的600元后,徐星登上了去成都的火車,并轉車到了什邡,“通往汶川的路封了,我去不了”。到了什邡,他四處打聽,想知道哪里的情況最嚴重,“有人告訴我是紅白、龍居和洛水”。
最終徐星選擇了龍居,“先是登記成為志愿者,后來就跟著他們東奔西跑,搭帳篷、搬運物資,他們需要什么,我就幫他們干點什么”。
“早上7時起床,晚上11時睡,有時候干活干得很晚,志愿者吃什么,我就吃什么。”6月14日晚,周副大隊長一行找到了正在忙碌的徐星。他埋頭幫何家拆危房,在兩天里掀完了整個危房上的瓦片。危房上掉下的瓦片傷了手臂,他隨便包扎一下又上去了。
在柿子坪村的趙家,村民趙忠和清秀可愛的女兒遇難,他整天抱著女兒的遺像蒙頭大睡。徐星默默地幫助趙家清理廢墟,看到這個少年,老趙終于從床上爬了起來。
“從出生到現在,這段時間過得最有意義,精神上很滿足”,徐星說。“我想踏踏實實做人,將來修個孤兒院、救助站什么的。特別是學校,如果以后我是包工頭的話,我會把學校建得很牢固。”
“我們從這里開始重生吧”
在一個月里,廣州市司法局一共派出7名回訪的干警。他們帶著忐忑的心上路,帶著難言的感慨歸來。
自貢市榮縣鼎新鎮大龍村的袁建和威遠縣嚴陵鎮的梁東,都是在崇州被找到的。他們鉆進了災民安置點。
盡管勞教前有多年的保安經驗,但維護這里的治安秩序并不輕松。受災群眾情緒激昂,兩人憑著親切而又熟悉的鄉音和經驗扛了過來;還大膽向指揮部建議設立臨時停車場,意見被采納后,安置點秩序大變,受災群眾才發現是兩名“義務保安員”撐起了平靜安寧。
崇州市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得知后,鄭重表示:“即使安置點撤消后,只要你們愿意,希望你們繼續留在崇州。”
34歲的顏婷獲得40天的減期,她趕到了住在江津區人民醫院的陳念儒的身邊。陳念儒是北川縣羌族婦女,被救出時已壓在廢墟下30個小時。顏婷的家離江津區人民醫院不遠,回家后一聽說北川縣轉來了近百名地震重傷患者,她馬上買水果到醫院看望。看到陳念儒身邊沒親人照顧,她當即決定留下來。做按摩、搽身子、端便盆,就這樣照顧了20多天。
“我的命是撿回來的,小顏你那么年輕,今后的路長著呢。你有耐心、愛心,相信你不管做什么事都會成的,過去的一些事情就讓它過去,我們都從這里開始重生吧!”陳念儒對顏婷說。
“特赦”背后風險?意外?
司法界高度關注同類單位悄然仿效廣州創舉被稱抓住“突破時機”
回訪干警一個接一個的信息,讓廣州市勞教局黨委書記廖伯祥放下心中大石——在震后的亂局中,到昨天為止29個提前減期人員里,回訪跟蹤的干警找到了16個。他們不是在家中安心救災,就是正在救災的隊伍中忙碌。這是一個讓人欣慰的結果。
會趁亂打劫或“放虎歸山”?
“說實話,我們雖然沒有違反國家政策,但誰敢說這不是有一定風險的呢?”做決策的瞬間,廖伯祥記憶猶新。
5月13日,最先反應過來的是局長盧鐵峰,他緊急布置一個任務——對廣州市司法局轄下的9個勞教所進行摸查,共有多少川籍勞教人員。
“我們發動了捐款,但是局長覺得這樣似乎還不夠。”一個大膽的想法在盧鐵峰心中醞釀,他與廖伯祥商量了起來,“按照國家的政策,我們可以有給余期三個月以下的勞教人員減期的權限。我想,如果能讓他們提早回家參加救災,是不是一個好做法?”
這個想法看起來簡單,實施起來卻很謹慎。按照司法部制定的《勞動教養管理工作執法細則》,勞動教養管理所可審批減少或延長勞教期限,但什么情況下可以執行,條文里沒有詳細規定。
因為自然災害而為勞教人員減期,這在國內還沒有人嘗試過。廣州市司法局決定吃下這個螃蟹。“當然有一定風險了,我們也怕引起爭議,有人擔心這些勞教人員會不會趁救災混亂趁火打劫,提前"放虎歸山"?我們都考慮過。”
“有一個我們就沒放”
“如果把這三個月讓他們都留下來,教育的效果又如何呢?”從事勞教工作多年的勞教局副局長李果華認為,憑經驗他對這29人“基本上有把握”。
“決定放誰不放誰,我們做了逐個的排查,每一個都詳細談話,也要他們真心地承諾。”他告訴記者,并非所有余期不到3個月的川籍勞教人員都在減期之列。“有一個我們就沒放,他的勞教期限相對較長,而且接受改造期間表現一直不太好,就沒有對他減期。”
“我們非常慎重”,從5月13日作出決策到5月20日實施“放人”,廣州市司法局及轄下的9個勞教管理所所有工作人員全線壓上,通宵忙碌。“工作要做得很細,這畢竟沒有人做過,我們要做好總體評估也要做好個體評估。”
事實上,有多年司法經驗的盧鐵峰和廖伯祥不舍的是這種做法的效果——29個人的提前減期在各個勞教所都不啻是一場微型“地震”。“放人后,留在所里的勞教人員特別平靜,大地震和這種人性化措施,震撼心靈。”
“社會在進步,司法實踐也在進步。什么方式效果最好?這是實施教育的好時機,更是活生生的教材。”李果華說。
“我們不是消防等沖在抗災一線的隊伍,司法單位能做點什么?這一點風險我們勇于承擔。”廖伯祥分外堅定。
司法部發文認可“創舉”
“我們一定想辦法找到剩下的十多個勞教人員,客觀評估這種做法的效果。”盧鐵峰說。一個月過去了,這場“司法實踐”的效果到底如何,承受著司法界的高度關注。
在特大災難襲擊的特殊時期,對任何政策執行者都是智慧和能力的考驗。廣州的做法被行內認為是抓住了特殊的“突破時機”——就在廣州市司法局5月20日“放人”后,5月22日廣東省勞教局就轉發了司法部的通知,要求各地勞教單位“對家庭受災嚴重、直系親屬出現傷亡事故的,而且勞教余期不長的勞教人員,可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辦理所外執行”。顯然,在某種程度上,廣州的“創舉”得到了上級司法部門的認可。
隨后,不少地區的勞教單位都悄然跟上廣州的步伐——5月31日,三水勞教所送一名勞教人員回家,隨后是江蘇徐州等地。讓人矚目的是,6月14日四川廣元監獄批準9名家在北川的服刑犯回家探親,這在歷史上從未有過。
此舉不等于“特赦”
網絡上有人把此舉與古時的“特赦”聯系起來。但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劉仁文教授指出,稱為“特赦”不妥,因為“特赦”要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他認可舉措有令人鼓舞的效果,“過失犯罪及其犯罪對普通公眾沒有任何危險性的人,如果本人有參與救災的愿望,可采取變通的方式讓其參與。”
部分網民則感到不以為然。網民肖斌就認為,“勞教人員只要符合相關法律條款,就應該理所當然地考慮獎勵,而不能因為遭災、或其他原因就網開一面。"照顧性"的優惠措施,實則造成了籍貫歧視和"人性化"掩蓋下的司法不公。法律如有明文規定是另外一說。”
但有網民認為,此舉是司法進步的表現。“"人性化"辦案、"人性化"管理是我國法制走向成熟的必然趨勢。” (記者廖杰華、邱瑞賢 通訊員湯白云)(因涉及未成年人及保護隱私,文中部分人物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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