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參與幫派的少年:
“不去打砸,我們要遭打”
在甕安縣看守所,參與“6·28”打砸搶燒事件的少年張安和李迅在接受本報采訪時稱,當日,他們本是前來看熱鬧,沒曾想遇到各自幫派的骨干成員,被毆打威脅之后,參與“6·28”事件。
張安:“玉山幫”成員
今年15歲的張安家住玉華鄉白溪村,是銀盞中學初二年級的學生。還是在讀初一時,沒加入“玉山幫”之前,他經常被“玉山幫”的成員打,還要交保護費,每周20元,現在總共交了200多元保護費,錢都是父母那里要來的生活費,有時沒錢交,他在半年內被打了10多次,逼迫之下,他只好找同學借錢,或者借試卷費、書本費的名義再向父母要錢。期間,“玉山幫”成員還當著他的面毒打其他學生,用拖把把其中一學生當場打昏死過去,脅迫他加入幫中,無奈之下,他只好加入“玉山幫”。原以為加入幫中就不用交保護費了,誰知還是照交不誤。雖說自己曾加入幫中半年,但連“幫主”都沒見過,保護費都是交給朱浪等“兄弟”的。在幫內,他平時也沒有什么“任務”,也沒干過打人的事情。就在半年前,他母親去給朱浪及其母親“打招呼”,他因而得以退出了“玉山幫”。
他家離縣城有十多公里,6月28日,他在舅舅家做客,事發時,他也前去湊熱鬧,而幫內的方某、朱某等人看到了他,就喊他一起去砸,“走啊,去砸啊”,他稍有遲疑,方某、朱某等人就要揍他,他只好跟著一起去砸縣政府大樓。由于當時很害怕,也知道砸縣政府要犯法,但不去要遭打,于是,他用石頭砸了大樓的玻璃,幾分鐘后,他看見方某、朱某等人已經沖進了大樓里,他趁亂跑出來了。當天晚上,在回家的路上,他被警方抓住了。
“現在,我后悔極了。”張安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一再表示后悔。他現在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回學校讀書。
李迅:“雞家幫”成員
和張安一樣,李迅加入幫派組織也是為了得到保護。當初,幫中“兄弟”賈某、曹某介紹他認識“大哥”郎某(外號“小雞雞”),加入后,他才發現,保護費照樣要交,每個月30元。李訊說,他聽說“幫主”名叫劉光宇,但他從未見過,幫中有多少“兄弟”也不清楚。有什么活動都是在大哥“小雞雞”的“領導”下開展。平時,他們除了在街頭打架斗毆,就是每天“跑賭場”。他們“跑賭場”并不參與賭博,而是索取“路費”。一般來說,只要賭場當天在“開業”,他們就能獲得幾百元的“路費”。
見幫中成天都在打架斗毆,也沒有多少安全感,李迅一度想退出。但想到當初介紹他加入幫中的賈旭、曹罐退出后被毒打,他又沒有了勇氣。
6月28日當天,李迅正在網吧上網,聽到有人在打砸燒公安局大樓,他就跑去看熱鬧。結果看到公安局大樓已經燃燒起來,他就和幫中部分“兄弟”,趁亂參與打砸縣政府大樓,并攻擊出面維持秩序的武警戰士。被警方拘留后,他才為當時的沖動感到非常后悔。(貴州商報 甕安報道組)
(采訪對象系未成年人,名字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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