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黑龍會”馮志希等14人“黑社會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開庭審理,部分被告被追訴強迫交易罪。
據指控,自2005年7月起,被告人馮志希、馮志釗糾合同案被告人,以“拜關二哥”的形式,成立名為“黑龍會”的黑幫組織。2005年底,馮志希、馮志釗將組織勢力滲透到廣州市白云區竹料地區的中小學校,采取威脅、恐嚇、引誘等各種手段積極發展在校中、小學生加入該組織。為牟取非法利益,該組織多次前往白云區竹料荔江酒店、竹料管理區四川街飲食檔口等場所尋釁滋事、強行收取保護費。他們還販賣毒品、開設賭場、為他人“看場”和收取保護費。該團伙私藏槍支彈藥,綁架勒索并開槍殺人。
該案在審理過程中,檢察機關先后兩次向法院提出補充偵查建議。經法院同意后,檢察機關經補充偵查,依據新的證據,向廣州中院提出了補充起訴書,指控馮志希等其中12名被告人還犯有強迫交易罪,請求法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昨日,該團伙在廣州中院第二次開庭受審,團伙成員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搶劫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此外,檢察機關還補充起訴強迫交易罪。
據指控,2005年11月,馮志希、馮志釗等人為強行占有白云區竹料大綱領村建筑工程,獲取非法高額利潤,不滿竹料大綱領村村委將村建筑工程進行招標承建,遂糾集團伙成員和部分社會閑雜人員圍攻大綱領村村委,采取恐嚇、威脅的方式強迫村委會將該村所有建筑工程取消招標,指定由馮志希、馮志釗二人承建,并先后承建竹料大綱領村大綱領路路基砌石工程、大綱領路排水工程,共收取大綱領村村委會人民幣18萬元。(記者/陳球通訊員/穗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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