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揚州襲警案一審 被告以妨害公務罪獲刑一年
2008年07月15日 09:35 來源:檢察日報 發表評論
今天(7月14日),江蘇省揚州市邗江區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審理了揚州襲警案,并作出一審判決:以妨害公務罪判處被告人郭志云有期徒刑一年。
2008年6月17日,郭志云因停車一事與揚州某小區保安產生矛盾,保安在規勸無效的情況下報警,派出所詹警官接警后和協警迅速趕至現場處理。在民警亮明身份并說明來意后,郭志云卻辱罵并毆打詹警官。后經法醫鑒定,詹警官損傷程度為輕傷。(作者:盧志堅 劉寧 費依)
【編輯:朱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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