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上午9時40分許,一名北京來滬無業人員突然持刀闖入上海閘北區一綜合辦公樓內,連續捅傷多名公安民警和一名保安,隨即被民警當場擒獲。經初步偵查,犯罪嫌疑人楊某,男,28歲,北京市人。 中新社發 宣克炅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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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上午9時40分許,一名北京來滬無業人員突然持刀闖入上海閘北區一綜合辦公樓內,連續捅傷多名公安民警和一名保安,隨即被民警當場擒獲。經初步偵查,犯罪嫌疑人楊某,男,28歲,北京市人。 中新社發 宣克炅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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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在7月1日的閘北襲警案現已偵查終結。據悉,犯罪嫌疑人楊佳的父親已與北京市雄志律師事務所簽署委托協議,委托該所兩名律師為楊佳進行免費刑事辯護。7月13日,辯護人之一,主任律師熊烈鎖表示,若楊佳同意他們為其辯護,他們會組織一個專門的團隊,以“律師團”形式,為辦理此案提供專門的法律服務(7月14日《新京報》)。
對于楊佳來說,能獲得律師為其免費辯護應當不算什么新聞,因為稍懂法律的人都知道,根據目前警方對楊佳犯罪行為的調查,其很可能會被判處死刑,即使他不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也會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對已經接受楊佳父親委托的兩名律師而言,此前當他們公開表示愿意免費為楊佳提供辯護而飽受網友“是炒作”質疑時,熊烈鎖曾對媒體稱,“主要還是希望維護司法公正,為健全我國法律制度、訴訟程序作出一些貢獻”、“很擅長刑事訴訟”(7月11日《北京青年報》)。對此說法我不懷疑,我也相信這兩名律師在為楊佳辯護時會盡全力而為。但問題是,這算不算是不正當競爭呢?
根據司法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頒布的《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律師事務所依法提供代理民事訴訟案件、代理行政訴訟案件、代理國家賠償案件、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和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提供被告人的辯護人或自訴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等法律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即應當收取一定的費用。
當然,律師在進行法律服務時,也可以不收費,這在《辦法》中也有規定,即律師事務所接受指派承辦法律援助案件時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費用。對于經濟確有困難,但不符合援助范圍的公民,律師事務所可以酌情減收或免收律師服務費。
《辦法》規定,不按規定公示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收費標準的、超出政府指導價范圍或幅度收費的、以明顯低于成本的收費進行不正當競爭的,均屬于違法。而司法部《關于反對律師行業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若干規定》更是明確指出:無正當理由,以在規定收費標準以下收費為條件吸引客戶的,屬不正當競爭行為。
據了解,北京的這家律師事務所早在楊佳案的偵查階段,就已派人上門找楊佳的父親洽談“免費辯護”事宜,要為楊佳免去至少3.6萬元以上的辯護費用。他們的理由是,“因為我們得知楊佳父母離異多年,收入都不高,可能很難承擔死刑訴訟的高額費用”。對照上面的律師收費規定,這家律師事務所的行為是不是有不正當競爭之嫌呢?
如今,每每遇到像楊佳這樣全國關注的案件時,總有一些律師公開稱愿意提供免費法律幫助,我覺得這從某種意義上說算是好事,但從促進律師服務業健康發展角度看,這種行為算不算不正當競爭,也應當是我們不該忽視的細節。(作者:何向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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