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
據重慶市交警總隊介紹,7月17日上午,重慶市將在人民廣場舉行暢通工程啟動儀式。之后,交警部門將在道路上進行巡游宣傳。在主城各區,將有上萬人佩戴統一的小黃帽,勸導和糾正行人橫穿馬路、在馬路上行走等交通陋習,“勸導志愿者”將由各區的機關干部組成。交警部門透露,如果對行人勸導無效,他們將實施罰款(據7月17日《重慶時報》)。
點評:
安全順暢的交通環境無疑是重要的,重慶市啟動城市暢通工程,要求萬名機關干部上街,勸導和糾正行人交通陋習,顯示其治理交通違法的決心,初衷無可厚非。
客觀地講,萬名機關干部集中做“勸導志愿者”,確有視覺沖擊效果,或許也能減少交警工作量,發揮一定的積極作用。但是,機關干部集體當“勸導志愿者”,要以不影響本職工作為前提。如果機關干部利用節假日時間上街當志愿者,我贊成。可問題是,7月17日星期四,是機關干部正常上班時間,機關干部本應在各自崗位上處理公務。
如果機關系統減少萬名機關干部以后,仍然運轉自如,則說明機關人浮于事,干部工作太輕閑,可以考慮減少人員編制,節約公共財政支出。反之,如果萬名機關干部上街當志愿者,影響到全市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讓前來辦事的百姓吃了閉門羹或者碰了軟釘子,那么,政府公信被擺在什么位置?這個問題顯然不能回避。
實際上,交通秩序該誰維護,警察法早有明確界定,交通民警的職責是“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行人違章影響交通暢通安全,顯然應該由交通民警在法律制度框架內處理,而不能由萬名機關干部越俎代庖,F在,社會分工越來越精細,機關干部也好,交警也好,職責都是做好分內工作。而且,也只有各行各業人員都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才能營造和諧融洽的社會氛圍。萬名機關干部上街協助執法,到底是隱射交警無能,管不了行人違章,還是萬名機關干部不務正業呢?
從報道來看,該市行人亂穿馬路的問題并非一天兩天形成的。那么,有關部門為什么不早日整治,實行長效管理?大張旗鼓啟動“暢通工程”,萬名機關干部上街做“志愿者”一定管用嗎?在我看來,良好的交通秩序,光靠萬名機關干部一次兩次上街集中勸導,舉行一個暢通工程啟動儀式是遠遠不夠的。它需要政府科學規劃城市交通,需要完善管理機制,需要每一名市民自覺遵守交通規則,需要交通秩序管理成為制度常態。(作者:葉祝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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