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進出自己住的小區,還得交錢,否則門衛就不予理會。魏先生日前就遇到這樣的事。前不久,魏先生租了福州福壽巷省測繪局華林基地宿舍的房子,沒想到半夜出去吃宵夜,卻被收了1元的補償費,而這一進一出得兩元。
記者調查發現,目前福州很多老的社區尚無專業物業管理,其中相當多的小區都有收取夜間開門費這樣的“規矩”。特別是夏天,不少人乘涼到很晚才回家,更是免不了要交開門費。
魏先生介紹說,省測繪局華林基地宿舍規定:午夜12時至次日早上5時為進出人員開門,業主及子女進出門的每人次收費5角,租住戶人員進出門的每人次收費1元。所收費用全部作為門衛人員的休息補償。
小區管委會的馬玉寧女士介紹,該小區不僅小而且住戶少,物業收入低,因此僅聘兩名門衛倒班,無法實行三班倒。門衛上班時間是早上5點到晚上12點,晚上12點到次日早上5點是門衛的休息時間。深夜為進出人員開門,影響睡眠,算是額外加班,而管委會付不起加班費,只能收開門費。“不收這1元錢之前,有些住戶特別不自覺,每天晚上進進出出許多次,根本休息不好。”門衛說。
一些市民表示,門衛年紀比較大,家里條件也比較困難,深夜起來開門確實辛苦,開門費是辛苦錢,應當給。一些市民則不贊同,認為交過物業費了,就應該在小區內享受夜間進出門的自由。小區門衛的職責就是確保小區內部安全、小區住戶出入順暢,夜間為住戶開門,在門衛的職責之內,而且收開門費也沒經過相關部門批準,有亂收費之嫌。
對此法律界人士表示,開門費收取的合法和合理性應酌情而定。如果是已收取物業管理費的小區,夜間開門是一種義務,不應再收取開門費;如果是普通居民小區或單位家屬院,夜間收1元錢開門費主要是尊重守門者的勞動,故小區門衛夜間收費有其合理性。但夜間收費是服務性的,不是行政收費,所以不能強制收取。收費必須由小區業主和物業管理方協商達成共識,形成合法手續,然后才能執行。如果住宅小區沒有物業管理,那就必須由小區住戶和門衛商議,一旦達成共識,就可以算作合法收費。正規的做法是管委會與業主達成協議后,適當增加物業費,然后支付給門衛加班費,而收費數額應經過物價部門核定。(記者吳鐸思)
圖片報道 | 更多>> |
|
- [個唱]范范個唱 張韶涵助陣破不和傳言
- [情感]男子街頭菜刀劫持女友
- [電影]《非誠勿擾》片花
- [國際]烏克蘭議員在國會比試拳腳
- [娛樂]庾澄慶說沒與伊能靜離婚
- [星光]小S臺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語晨與周杰倫緋聞成焦點
- [科教]南極科考雪龍船遭遇強氣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