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備受關注的洛陽市勞動教養所二大隊司法民警李建軍駕駛轎車在鬧市街頭瘋狂推人600米一案在洛陽市澗西區法院開庭審理。庭審時,李建軍三次向受害人家屬鞠躬道歉,并表示“砸鍋賣鐵也要賠償受害人的損失”。
6月11日,本報(東方今報)以《瘋狂轎車當街推人600米,司機公然逃竄至今未自首》為題,報道了發生在洛陽市老城區鬧市區的一起惡性交通事故,一輛雪佛蘭轎車撞倒一對母女后,瘋狂推著受傷婦女和電動車前行了數百米,導致送孩子上學的曹女士及其8歲女兒李雅琦均受重傷。事后,肇事司機李建軍不僅與他人串供對抗調查,而且畏罪潛逃。報道見報后,引起了洛陽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關注。6月16日晚,外逃長沙的李建軍落網。
洛陽市紀委、市委政法委隨即組成聯合調查組,根據黨紀、政紀的有關規定,將李建軍開除黨籍和公職,并處分了洛陽市勞教所二大隊大隊長劉慶晨、教導員徐家昌、副教導員楊安生,洛陽市勞教所政治處主任劉建洛,洛陽市勞教所所長李愛敏、政委楊利松,洛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四大隊事故處理中隊中隊長孫萬偉等相關責任人。
7月23日,洛陽市公安局老城公安分局將此案移交澗西區人民檢察院。8月6日,澗西區檢察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交通肇事罪為由對李建軍提起公訴,澗西區法院當天立案。8月13日,曹女士的家屬要求李建軍等涉案人員賠償各項損失共計40多萬元。
由于李雅琦為未成年人,昨天的庭審沒有對外開放,當庭沒有宣判。在法庭上,李建軍夫婦放聲痛哭,李建軍三次向受害人家屬鞠躬道歉,并表示“砸鍋賣鐵也要賠償受害人的損失”。
庭審時,李建軍承認了肇事的事實,但他對公訴機關公訴的故意傷害提出了異議。李建軍的代理律師認為,李建軍肇事時屬于酒后駕駛,主觀上不存在故意傷害。
不過,受害人曹女士認為李建軍就是故意殺人。她說,在被推行時,她扳掉了車牌,砸在擋風玻璃上,李建軍都沒有停車。
據悉,曹女士及其女兒李雅琦均已出院,但仍需較長時間靜養。(首席記者 楊非 實習生 夏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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