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員機里有張卡 順手取走一萬七
一對夫婦到銀行自動柜員機上取款,結果發現柜員機里有一張他人遺留的銀行卡。一陣操作,他們取走卡上的1.77萬元。兩人為此一直惴惴不安,直到看到有關許霆案的報道,他們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走進公安機關自首。
昨日,雍江和挺著大肚子的妻子李利同時站到了渝中區法院被告席上。渝中區檢察院指控兩人犯了信用卡詐騙罪。
柜員機里撿“便宜”
據雍江交代,今年5月23日中午1時許,他和妻子李利到位于渝中區解放碑的工商銀行渝都支行取款。當李利在一臺自動柜員機上操作時,見旁邊的一臺柜員機無人,雍江拿出房貸卡,準備查詢還有多少余額。讓他感到意外的是,房貸卡竟插不進機器。“怎么插不進去?”雍江嘀咕。“怎么可能?”妻子說。
雍江選擇重試,屏幕上提示返回、打清單或退出程序。他恍然大悟:柜員機里有卡!
雍江按下“返回”,然后按下“取款”,并輸入“2000”。很快,機器吐出2000元現金。之后,雍江查詢余額,發現卡里還有1.57萬元,于是每次輸入2000元,繼續取款。當第九次輸入“2000”后,屏幕上顯示余額不足。雍江重新輸入,取出了卡上剩余的1700元,然后把卡丟進了旁邊的垃圾筒里。
怕見失主走小巷
就在雍江連續操作時,妻子李利已取款。“在干啥子?走了!”她催促丈夫。
“這卡上有錢。你等我一下。”雍江向妻子示意。李利一聽,靠到丈夫的身后,擋住不遠處的保安的視線。正是這一靠,李利把自己搞成了同伙。
雍江交代說,出了銀行,他們擔心銀行卡主人返回尋找,于是不敢走步行街,改走小巷。走到臨江門停車庫時,因為著急,他們竟然忘了走地下通道,而是直接橫穿公路。“想不到今天有這樣的狗屎運氣!”上了公交車,雍江終于松了一口氣。
回到家,雍江和妻子直接進了臥室。當摸出塞滿褲包的百元大鈔進行清點時,夫妻倆既高興又不安。高興的是天上真的掉下了“餡餅”,不安的是擔心失主找上門來惹出麻煩。
3天后,心存僥幸的雍江到外地出差去了。
看到許霆案自首
李利說,丈夫取款后,她有些害怕,還對丈夫說“不要偷雞不成反蝕把米”。丈夫離開重慶后,她還是放不下心來。一有空就上網查詢這樣的惡意取款算是什么行為,會不會受到法律追究。當她在網上看到許霆案的相關報道,并查到相關法律規定后,她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
5月30日,當出差的雍江一回來,李利就動員丈夫去自首。次日,他們向警方自首,并退還了贓款。綜合相關情況,警方對兩人采取了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
昨天,在法庭上,公訴人員稱,雍江、李利冒用他人信用卡在ATM取款機上取款,欺騙了銀行,依據我國刑法規定,應以信用卡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
大腹便便的李利向法官遞交了一份醫院的孕檢材料,稱她下月就要臨產了。她和丈夫都表示認罪,并對惡意取款行為追悔莫及,希望法庭從輕發落。
法庭沒有當庭判決。
記者羅彬 實習生 羅樂 董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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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霆惡意取款案
2006年4月21日,在廣州打工的許霆到銀行自動柜員機上取款。由于柜員機出現故障,卡上只有100多元錢的許霆在錯誤輸入取款金額后,取出1000元,并且驚喜地發現銀行卡上只扣了1元,于是連續取款5.4萬元。回到住處后,他把此情況告訴了同伴,和同伴返回再度反復操作取款。后經警方查實,許霆先后取款171次,金額17.5萬元。
許霆落網后,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廣州市中院一審以盜竊罪判處許霆無期徒刑。許霆不服,上訴,廣東省高院將該案發回重審。經重審,廣州市中院以盜竊罪判處許霆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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