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城管”亂收費 商戶不敢言
三亞崖城鎮行政執法大隊表示將盡快調查并提醒商戶嚴防受騙
核心提示 昨日上午,記者接到三亞崖城鎮一姓桌的居民打來電話,稱他所在的崖城鎮崖州路這兩天有“城管”來收費,不但態度惡劣,更讓人意想不到的是,強行收取了商戶的高額費用卻不給商戶開出任何收費證明。記者來到崖州路對商戶進行了調查,崖城鎮執法大隊隊長說:“亂收費的城管決非我們的工作人員,是另有其人冒充城管向百姓收費!”
僅憑一張處罰單
就向商戶收費用
記者走進一家綜合商店里,店里經營有五金交化,生活用品等,店鋪有20多平米,由于貨物太多,好多貨物都被擺在了門面以外。不愿透露姓名的店老板告訴記者,9月8日幾名穿著執法大隊制服的人員來到他們店里,以“占道經營”為由,向他們收取了50元的費用,而在此前的9月1日,他們以同樣的理由,剛被處罰了50元的“占道經營費”。當記者問及是否是同一批人向他們收取的費用時,店老板表示,收取費用的人都穿了執法大隊的制服,因生意忙碌所以不太注意。據店老板介紹,從7月份開始,每個月都有“城管”來向他們收取費用,收費時的說法還不一樣。7月份他們來收取時說是房檐費,老板解釋說“城管人員”所謂的房檐費,是指他們門面上面為遮風避雨自行搭建的房檐,因占據空間而產生的費用,店老板苦笑:“這個房檐自我們來做生意就有了,現在來收取房檐費,以前怎么沒聽說過?”8月份,他們同樣被收取了50元的費用,理由是占道經營。而對此,店老板是敢怒而不敢言。店老板聲稱:“50元就50元了,生意比較難做,只要還有生意做,我們也不想惹那么多麻煩!
根據商戶反映的信息,記者又走訪了幾家商鋪。記者來到另一家經營生活用品的綜合商店,此商店同樣由于貨物眾多,將一部分貨物擺在了鋪面以外經營,記者問店里老板近期有無城管人員來收取占道費或房檐費之類的費用,店老板表示沒有,“他們不敢來收取我的!”店老板笑稱。記者又問不敢來收取是什么意思,店老板解釋說:“他們收費要有證明啊,我只交正常的費用,衛生費每月30元,按年收取的,一年360元,除此之外我沒有交過其他費用了。”
收300元占道經營費
卻不開任何收費證明
走訪中,記者發現一家來自廣西的經營戶同樣被收取了占道費,可與其他經營戶不同的是:他家商鋪竟一次性交納了300元的費用,而且沒有開給他們任何收費證明。商戶老板介紹,9月9日來了一群自稱是城管的人向他們收取費用,原因同樣是占道經營。而這幫人收完錢就走了,根本沒有意思要開收費證明。當記者問及為什么不向收費人索要證明時,該經營戶只有簡單的一句回答“我們是外地人!”此商鋪老板很無助也很無奈地表示,以前也有自稱是城管的來收費,還在商鋪外面畫上了一條紅線,說商品只能在紅線內擺放,如果超出了紅線,他們就要收取占道經營費了。記者在現場看到,這家經營戶與其他家不同的是,所有的經營商品都擺放在紅線以內。當記者問及這是第幾次向你們收取費用,是否還記得收費人的模樣時,店老板表示:“別問了,我們不想多惹事!
隨后記者又走訪了附近的10多家商鋪,其中3家均表示在9月8日、9日兩天收取了50元的占道經營費,還有另幾家表示沒有收取。被收取費用的商戶表示,以前也有過此行為,收了就收了,只要還有生意做,我們都不想惹那么多麻煩。
城管稱收費另有其人
將盡快調查嚴肅處理
針對商戶的反映,記者來到了崖城鎮城管部門——三亞市崖城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據執法大隊分管城管收費的中隊長孫有華介紹:“9月8日、9日兩天,我們執法大隊的15名工作人員都被派去參與鎮政府組織的‘創意新城’拆遷工作,所以絕對不可能是我們的人去收的費用!贝箨犻L熊師發介紹:“商戶反映的7、8月份的每月50元占道經營費也不可能是我們收取的。按照標準,崖城對占道經營的商戶處以罰款金額是5到20元不等,而商戶反映的收取50元的占道經營費是完全不可能的!
隨后熊隊長和孫隊長隨記者來到了崖州路,其中一名商戶拿出了自己交納的現金收據給記者看,現場熊隊長和孫隊長一致否認了此收據為執法大隊開出的。而對于收據中的收款人劉×勝,兩名隊長也表示,此人不是執法大隊中的工作人員。
據熊隊長介紹說,執法大隊是今年2月份成立的,5月份剛剛接手管理城管,目前工作還處在初級階段,管理上也存在有缺陷,目前他們剛剛向鎮政府起草了報告,要求對當地混亂的城管和環衛中隊進行整合,便于他們開展工作。
熊隊長說,在執法大隊成立之后,裁掉了一部分老城管,懷疑可能會是部分老城管所為。熊隊長表示,對于此事件,他們將盡快調查清楚,嚴肅處理。
隊長出示正規罰單
提醒商戶嚴防受騙
熊隊長介紹說,接到群眾反映的城管亂收費的情況已不是第一次了。上次同樣接到群眾說有“城管”向他們收取不正常費用,而最后熊隊長將他們隊里的15名執法人員全部集合讓受害群眾辨認時,群眾才明白上了假城管的當!熊隊長說,假城管收費時很明顯,他們只向商戶開出了現金收據,這一點是根本不符合法律程序的。為了更清楚地讓商戶明白正規處罰單和假冒處罰單的區別,中隊長孫有華特別拿來正規處罰單給在場商戶講解。“正規處罰單上必須注明是‘海南省政府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并且根據崖城鎮的規定,對于向崖州路上的占道經營情況,我們會根據情節輕重給予5到20元不等的罰款,不會超過20元,絕對沒有50元之說。同時,執法人員在執法時必須兩人以上在場,且亮出自己證件后方可向商戶開出罰單!
最后,執法部門也表示,近些年百姓因為辨別意識差,加之害怕報復心理,導致社會上一些不法分子趁機鉆了空子。對此,執法部門提醒:綜合行政執法人員當場作出處罰決定時,應當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證,告知當事人違法事實,處罰理由、依據及享有的權利;制作《檢查筆錄》(除隨地吐痰、亂扔等違法行為外);填寫《當場處罰決定書》交當事人簽收。(來源: 海南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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