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一政協委員偷稅286萬被判3年零6個月
2008年09月16日 14:36 來源:大江網 發表評論
九江市區繁華路上的文化商業大廈的開發商、公司法人、總經理汪某因偷稅286萬元,被九江市潯陽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286萬元。
該房地產公司的汪姓總經理,1990年初開始做房地產生意,并于1997年當選潯陽區政協委員。但是從1998年1月至2005年11月,汪一般先與購房戶談好購房事宜,再由其女兒開具收款收據,購房款一部分以現金形式收取,一部分通過轉賬到其農行的戶頭上,這些錢都沒有入公司賬戶。盡管稅務機關多次下達催繳稅款通知單,但汪都交代會計進行虛假零申報,偷稅數額共計299萬元。剔除其向稅務機關交納的14萬元左右納稅款,共計偷稅約286萬元。(來源: 大江網-新法制報 袁雪、記者黃良軍)
【編輯:朱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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