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死亡妙計生 如愿拿到裁決書
這天晚上,難以入睡的劉晶看著身邊熟睡的女兒,想到丈夫離開是鐵定的事情時,無比傷感:將來的路還很長,女兒讀書不知要花去多少錢!苦思冥想,怎樣才能搞到一筆錢呢?想來想去,她覺得如果丈夫也像朋友表妹那樣“因公死亡”就好了。
第二天,劉晶開始通過網絡和書籍查閱我國有關“因公死亡”的相關資料,以及法律有關失蹤或死亡的規定,一個大膽的計劃終于形成了。
劉晶找到丈夫和吳秀娜,商討她的計劃,她說:“你們既然拿不出錢來給我補償青春損失,那就只好我想辦法了。張友平必須假死,在人們的視線中徹底消失,這樣我就可以辦因公失蹤死亡手續,也就能拿到一筆撫恤金和女兒的撫養費了。那樣你們就可以生活在一起。”
一聽說要裝死,張友平和吳秀娜一下子為難了。
“不行,那不是人過的生活,今后多少年都要偷偷摸摸地生活,我受不了!”張友平說什么也不從。
劉晶聽后勃然大怒:“那你讓我們娘兒倆今后怎么生活!告訴你,你必須裝死!要不然我就去法院告你重婚罪!”面對這種威脅,張友平只好屈從。
從此,按照劉晶的要求,張友平回到大慶,在吳秀娜所在的公司消失了,整天呆在家里不露面。
不久,劉晶來到張友平所在的公司,對經理說:“我已經很長時間沒有和丈夫聯系了。你們把他派走了,這讓我上哪里找,我和女兒可怎么辦!”
在1999年到2001年之間,每隔一段時間,劉晶總要去公司哭著要人:“你們一定要把我丈夫找回來!”公司找不到人,她就坐在經理辦公室不走。一時間,她成了公司的一大難題。
2001年12月5日,公司經理無奈地對她說:“看來張友平真的失蹤了,我也沒有辦法!”她說:“那你就給我出個證明,我好去公安局報案。”
公司只好出了證明:“張友平曾去大慶清理債務,后來失蹤。”
不久,劉晶便拿著這個證明來到當地法院,申請法院宣告丈夫死亡。她說:“丈夫已經活不見人死不見尸3個年頭了,我不能總這樣等!”法院受理了她的申請,按照相關的規定,很快在媒體上發出了關于張友平的尋人公告。按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失蹤4年即可通過法院宣告其死亡。2003年5月,當地法院宣告張友平死亡。
很快,劉晶拿著法院文書找到市勞動局,要求認定張友平“因公死亡”。勞動局經調查后,這年7月,“因公死亡”得到認定。
劉晶便來到張友平“生前”所在的公司,要求公司支付其撫恤金、喪葬費、女兒撫養費等共計11萬元。“我丈夫因公事失蹤,你們必須負責!”
公司拒絕支付這筆費用。劉晶又依據相關證據材料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004年9月,裁決下達:公司應支付其撫恤金、喪葬費、女兒撫養費等共計7萬元。
丈夫避禍走他鄉 瘋狂妻子被起訴
公司領導只好執行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答應近日將這筆錢支付給劉晶。劉晶心花怒放。
然而就在要付款的時候,公司的一位員工找到經理說:“經理,這個事情要慎重,劉晶說張友平已經失蹤好幾年了,可是我2002年的時候還遇到張友平一次,當時他和女兒在商場買東西。”
公司領導一聽,覺得這個情況非同小可,便決定這筆錢先不支付給劉晶,調查清楚再作決定。于是,公司便委托律師調查張友平的“死亡案”。
律師根據相關線索,終于在張友平母親家里得到了一些信息,老人承認:一兩年前,兒子曾經回過家兩次。很快,老人的鄰居丁大娘也對此作了證實。
公司拒絕支付撫恤金,并開始調查張友平的死亡真相。劉晶得知后氣急敗壞,多次到公司領導的辦公室去鬧。
2004年5月,根據公司的要求,依據相關證據,當地法院依法撤銷了關于張友平的死亡宣告。不久,法院又依據這些情況,撤銷了勞動部門關于對張友平進行“死亡撫恤”的仲裁決定。
至此,劉晶的夢想徹底破滅了。但劉晶并不服輸,她委托當地最好的律師繼續幫她打官司。
劉晶認為,自己的計謀之所以被識破,問題就出在證人的證言上。如果在這方面取得突破,那就會使本案起死回生。
于是,她找來一些人當證人。
她對張友平的母親說:“你不是作證說你兒子曾經回來過嗎?那好,你兒子犯了重婚罪,我正要告他呢!看他怎么收場。他不死,我就一定把他送進監獄!”在這種情況下,老人只好推翻以前的證言,否認兒子曾經回來過。很快,他的鄰居等證人也相繼推翻了以前的證言。
之后,劉晶來到大慶,找到了張友平和吳秀娜。她說:“我很慘!現在什么都沒有拿到,我和女兒將來怎么生活?”然后,又氣急敗壞地對張友平說:“你要是死了就好,我就不至于費這么大的心思了,不必冒這個險了!”
幾天后,劉晶幾次約張友平陪她上街,每次,當吳秀娜要求前往時,劉晶總是拒絕。而在街上,劉晶曾試圖在車流密集的地段面對飛馳而來的汽車故意推搡張友平,這讓張友平心驚膽戰,他知道:劉晶已經心理極度變態,她要將他置于死地。
這天晚上,他與吳秀娜商量時,兩人一致認為,如果這個時候張友平因車禍而死,她自然還會得到一筆車禍賠償金。因為隨著法院撤銷張友平的死亡認定,兩人的夫妻關系也自然恢復,車禍賠償自然歸于他的法律上的妻子劉晶了。
張友平非常恐懼,他不知道什么時候自己會不明不白地死去,從而充當劉晶索求撫恤的道具和犧牲品。最后,他和吳秀娜決定:為躲避隨時可能降臨的殺身之禍,還是走為上,遠離大慶。
這時,回到臨河后的劉晶繼續打她的官司。她一次又一次地到公司去鬧,要求公司對其進行撫恤。同時,她還委托律師向法院提出申訴,依據幾位證人推翻的證言,要求法院恢復對其丈夫張友平的死亡認定。在后來兩年多的時間里,因案情復雜,這個案子一直沒有實質性進展。
鑒于劉晶一直反復要求“撫恤”,并一直通過法律渠道要求恢復對張友平的“宣告死亡”,2007年11月,張友平所在的公司只好向警方報案,要求調查其死亡的真實情況。
2008年2月,經過詳細的偵查之后,警方通過通訊跟蹤等方式,確定了張友平和吳秀娜的行蹤。原來,兩人失蹤后一直在石家莊打工生活。這樣,張友平“死亡”的迷案終于水落石出。很快,張友平回到了臨河。
2008年4月,劉晶被刑事拘留。6月,她因涉嫌詐騙被提起公訴。(文中當事人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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