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0名碩博因自己的學位論文未經授權,即被收入“萬方數據資源系統”的“中國學位論文數據庫”,因而起訴北京萬方數據股份有限公司案,于今明兩天在朝陽法院分兩批審理。今天上午,第一批案件在朝陽法院開庭,涉及碩士、博士121名。
上午,法院最先審理了華北電力大學畢業生王小姐訴萬方公司一案。王小姐訴稱,萬方數據公司未經許可,擅自將其學位論文以掃描錄入的方式制作成電子版本,收錄在其制作的“萬方數據資源系統”中的“中國學位論文數據庫”內,通過向全國各高等院校圖書館及其他圖書館出售系統的方式,在網站上提供瀏覽、下載服務,謀取高額利潤。
王小姐認為,萬方數據公司侵犯了他們享有的著作權,因此起訴要求萬方數據公司在媒體及網站上公開致歉,并賠償經濟損失、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法庭上,原告代理人向法庭提交了在北京工業大學圖書館電子閱覽室內所做的一份公證書,以及“中國學位論文數據庫”的宣傳彩業,以證明萬方公司在做商業利用。
此外,原告代理人還向法庭提交了萬方公司和國家圖書館簽訂的合同,證明該公司銷售學位論文價款達70余萬元。
萬方公司的代理人辯稱,他們在“中國學位論文數據庫”中雖然收錄了王小姐的作品,但已經取得了王小姐的合法授權,因此不存在侵權行為。隨后,萬方公司提供證據證明,王小姐已將論文授權給畢業院校華北電力大學使用。而華北電力大學又將包括王小姐在內的該院校學生的學位論文授權給中國科技信息研究所(下稱中信所)使用。之后,中信所又授權給了萬方公司。
但原告代理人認為,“從中信所和萬方公司之間簽署的授權協議來看,中信所只是授權萬方公司將學位論文進行數據整理和加工,對此中信所是付了萬方公司錢的,而加工成的學位論文數據庫應歸中信所所有。”
原告代理人認為,萬方公司對學位論文沒有網絡出版權和網絡傳播權。
萬方公司的代理人表示,他們提供的僅是局域網服務,而且不屬于網絡出版。而萬方公司是被允許向圖書館提供“中國學位論文數據庫”的,但僅允許收取成本費,因此他們并沒有進行商業銷售。據該代理人稱,他們收取的加工成本費標準為一篇論文2元錢。
至記者發稿時,庭審仍在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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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7年底以來,萬方數據公司已接連遭遇多起相同的訴訟。至今,北京、上海等地已有逾千名碩博對該公司提起侵權之訴。
不久前,海淀法院剛剛審結了284名碩博訴萬方數據公司侵權案,其中234人獲得了法院判決支持,勝訴率達8成。(記者張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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