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霖案歷時5天,前晚10時在北京市二中院全部審理結束。據了解,28名被告人中有17人,包括7名主犯及代理人均做了無罪辯護。
本案于9月22日起首次公開開庭審理。28名被告人的辯護律師多達近50名,多數人聘請有2至3名代理律師,京城著名刑辯律師許蘭亭、錢列陽等均出席。而該案的卷宗之多,檢察機關在移交到法院時曾雇用了一輛大卡車。
第一被告趙鵬運的代理律師劉東根說,28人中大約17人的律師做了無罪辯護,包括趙鵬運、屠曉斌等7名核心人物。其余律師進行了罪輕辯護。還有一名“部長級”的被告人林某,聘請了兩位代理人,一位做無罪辯護,另一位做罪輕辯護,稱林某“干的時間短、積極退賠,而且他自身也是受害者”。
進入辯論階段后,公訴人與28名被告的辯護律師一一“過招”。旁聽者購林人張先生用“非常激烈”來形容。期間多次出現律師與公訴人對峙。對律師的一些質疑,公訴人以“我不是在這里普法”對答,而律師則回應“我也有基本的法律知識,不需要你普法”。
最后陳述時,趙鵬運表示自己“沒有主觀犯罪的故意”,是否犯罪等法院定奪,屠曉斌的回應也如出一轍。另外幾名女被告人流下了眼淚,有的對給他人造成的損失表示歉意,有的流露出對家人的思念。
法院將擇日宣判。(記者朱燕)
- 焦點
最后一場法庭辯論,從前日下午1時30分一直審到晚上10時,持續了8個半小時。近50名代理律師各自進行了辯護,焦點都落在了是否構成傳銷以及指控數額上。
1 行為是否構成傳銷
檢方:億霖為團隊計酬型傳銷
辯方:下級并非上級發展而來
劉東根律師提到,檢方指控億霖集團的傳銷模式屬于團隊計酬型傳銷。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屬于傳銷,但億霖公司的下級并非上級發展而來,而是通過招聘分配到公司的。另外,億霖員工只有四個級別,因此不符合傳銷的“無限制滾動發展”原則。
但檢方立即指出,億霖集團的銷售分部下設部長、經理、主管、銷售代表4級銷售人員,上級從下級提成,屬于典型的傳銷行為。
2 指控數額有何依據
檢方:依審計報告計算而來
辯方:審計報告不應采信
對于指控數額,許多被告人也有異議,提出億霖經歷過兩次退林高峰,退出的錢應扣除。另外,有人提出錢不是自己一人拿的,是一個部門或分公司一同所得。還有人表示,分公司自主運營時支付的大量費用,也應扣除。
但檢方表示,指控數額都是依據審計報告計算而來。有律師說,審計報告中表明,審計公司是依據公安機關提供的材料,只對審計過程負責。此外,億霖經營情況的統計數據有一部分是公安機關從一名會計人員的家用電腦中得到的,并非公司賬目,因此,不應被采信。
3 工商局說明是否有效
檢方:工商認定為傳銷
辯方:工商認定有矛盾
公訴機關還向法庭提交了一份由北京市工商局出具的說明,認定億霖木業的經營活動屬于傳銷。
對此,辯護律師們認為,這份證據與工商局之前的認定情況有出入。劉東根律師說,工商局曾于2005年1月認定,億霖不在工商行政執法范圍內。盡管未明確表示億霖不屬于傳銷,但可以推定不屬于傳銷,否則就應該在工商行政執法范圍。劉律師說,對于該意見,公訴方并未回應。
- 現場
流動廁所車開到法院外
院外等候的購林人最多時達300人
與庭上的熱鬧形成呼應的是庭外的購林團。5天來,上百名購林人一直守在法院外面等待消息。警方調來了移動監控車,并增派警力到現場維持秩序。據了解,這些購林人來自全國各地,最多時達300人,有關方面還專門調來了一輛流動廁所車。
前晚庭審結束后,許蘭亭、錢列陽等辯護律師相繼走出法庭,等候的人群迅速圍上前詢問情況。因為庭審持續8個多小時,法官、公訴人、被告人、旁聽者、律師們都是餓著肚子堅持完的。盡管已結束,許多購林人仍聚在法院門口不愿離去。
購林人張先生告訴記者,他和一些同伴已經與法院的主管庭長談過話,庭長告訴他們“請相信法律”。
- 背景
檢察機關指控,自2004年4月至2006年6月,趙鵬運以億霖集團為依托,先后伙同趙代紅、屠曉斌,以托管造林為名,積極發展傳銷隊伍,開展傳銷活動。該集團以傳銷手段銷售北京、內蒙古、遼寧、河北、河南、貴州、湖南、云南、四川、江西、湖北等地的林地,非法經營額16.8億余元。檢方同時認定,趙代紅和屠曉斌的非法經營額分別為9400余萬元和12.7億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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