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昨日,16歲的女中專生小杰已失蹤整整21天,其家長奔波打聽后懷疑是遭毒販脅迫參與販毒,派出所則表示“證據不足,不宜立案調查”。
家屬反映:孩子失蹤,可能被毒販控制
小杰就讀的學校位于江岸區球場街。其叔叔周航稱,孩子9月17日在校內接了個電話,跟同學說“出去一下”,至9月25日仍未返校,其父母從漢川老家趕到武漢,前往學校所在的西馬街派出所報警,但民警稱人員失蹤事件不好立案。
周航告訴記者,后來從小杰的初中同學小敏(化名)處得知,小杰曾經受名叫東東的男子脅迫到云南背“貨”(毒品),送到硚口一家小旅社,后來沒再干了,也與東東斷了聯系,“我又趕到云夢縣的東東家中,此人根本不在家,他的父母也不肯透露聯系方式”。“沒想到,第二天名叫東東的就用公用電話打給我,承認小杰是他接走的,但交給了老大‘楊子’,讓我們去找‘楊子’。”
派出所:有確切證據才能立案
本月6日,記者將此情向省公安廳禁毒總隊反映,總隊人士與孝感警方聯系。孝感警方回復,“此案應由武漢警方管轄,我們愿協助調查云夢縣的東東、‘楊子’的情況”。
昨日,記者與周航一起來到小杰所在學校。該校學生科、保衛科稱,對小杰的失蹤很重視,既擔心這名女生的安全,也擔心今后會有不法分子繼續侵害學生。
隨后,記者與周航再次來到西馬街派出所。該所刑偵民警表示,人員失蹤并不構成案件,若是認為該案涉毒,應歸硚口轄區內的派出所管轄。
這名刑警建議家屬將涉及的小敏帶來派出所,供深入核實。但周航說:“小敏也是跟事件有牽連的,她怎么肯到武漢的派出所來?我們提供這些線索,就是希望警方出面干預。”
省公安廳:情況特殊,派出所應派人調查
孩子失蹤,家長焦急,奔波查到的線索又不能作為警方立案依據。怎么辦?
昨日,省公安廳刑偵總隊人士告訴記者,公安部對刑事案件是否立案有規定,即公安機關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追究刑責,且屬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予以立案,“這起事件中,派出所有一定理由不立案,但對于事件中反映出的相關疑點應派人調查核實”。(記者吳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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