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一勞務事務所負責人詐騙勞務費138萬判13年
2008年10月09日 15:30 來源:正義網 發表評論
近日,由山東省日照市東港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杜慶民詐騙案一審終結,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杜慶民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十萬元。
2005年7月至2007年6月間,杜慶民在擔任日照市國立勞務事務所負責人期間,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發布虛假勞務招聘簡章,詐騙肥城市金團隊勞務咨詢中心趙雁英組織的赴韓國、日本工出國中介費、保證金、培訓費等共計1385700元。后杜慶民除退還565880元及交納部分培訓費190900元外,其余628920元被他非法占有。(通訊員姚衫 滕國棟)
【編輯:朱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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