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著免費體檢、健康講座的旗號,冒充醫療衛生部門的工作人員,以各種形式向六、七十歲的老年人高價推銷藥品。10月16日,該詐騙團伙的17人被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招搖撞騙罪分別判處了1年7個月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分處1300元至1萬元不等的罰金。
2007年3月至2007年4月26日期間,被告人張志剛利用自己承包的北京利成普生科技開發中心組織被告人張利英、李紅等人多次冒充衛生局、藥品監督管理局、腦病防治辦公室及各大醫院等部門工作人員名義,以召開健康講座、組織體檢、派發禮品、幫助退藥、開具醫保醫院假報銷憑證等形式向老年人高價推銷“腦芯雙葆蟻黃通絡膠囊”,騙取老年人錢財。經查,被告人張志剛等人共詐騙、招搖撞騙31起涉案金額為11萬余元。
經了解,該組織分工明確,被告人張志剛為公司經理,負責公司全面工作;被告人李紅為公司會計,負責公司帳務;被告人張利英為公司區域總監,負責公司員工培訓及銷售情況;其它10余名員工分別負責管理公司客戶資料、負責會場及開具假報銷憑證、負責業務員管理及具體銷售等工作。
據一名受害人張老先生稱,2007年4月的一天,他接到一個自稱是健康體驗中心人的電話,說第二天在龍湖溫泉酒店組織老年人進行健康講座。第二天他來到酒店聽了一個專家講座,后又做了個身體檢查,檢查完后有一個自稱專家的人給他作了個診斷。會后,有個女的就過來向他推銷“腦芯雙葆蟻黃通絡膠囊”,說這藥可以活血化淤,增強腦部血液循環等,并說對他的病有幫助,還說能報銷。之后,張老先生就花4200多塊錢買了十幾盒藥。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張志剛等12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結伙采用虛構事實的方式騙取被害人的錢財,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王秀虎等9人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其行為均已構成招搖撞騙罪。其中被告人王秀虎、鮑曉波、秦士昌、董偉偉所犯招搖撞騙罪應與其所犯詐騙罪并罰。被告人張志剛糾集多人參與犯罪,并統一占有和支配犯罪所得,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鑒于其認罪態度較好,對其可以酌情從輕處罰。結合被告人的犯罪手段、造成的后果及社會危害性,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后,被告人均未明確表示是否上訴。 (作者:范靜/文 李欽鵬/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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