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買賣外匯,最多一天經手400多萬
去年被公安部門搗毀的杜氏地下錢莊因規模為廣東之冠,且女莊主為原清遠市政協委員而廣受社會關注。近日,地下錢莊廣州“辦事處”的5名工作人員因非法經營罪被判刑。
廣州窩點被搗毀
在同一天,杜氏錢莊在廣州的窩點被廣州警方搗毀。根據越秀區法院審理認定:杜玲及其丈夫鄧國良(另案處理)在廣州市解放北路金桂園A3棟602房和金桂街8號E1棟1205房內,私自設立未經工商登記的人民幣找換行廣州“辦事處”(以下簡稱“辦事處”)。被告包衛、楊亮、何秀霞、莫婕、陸麗桃等人,于2005年起先后受雇于杜玲、鄧國良,從事非法外匯買賣活動。他們為客戶提供將境內人民幣按一定的匯率折算成港幣并在香港進行支付,或將境外港幣按同樣方式折算成人民幣并在大陸進行支付業務,利用穗港兩地資金存取大致相當,通過資金對沖方式,達到收支平衡,并以收取手續費或匯率差價的形式從中牟利。
非法經營額22億
包衛作為“辦事處”的負責人,負責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布置,楊亮負責在銀行柜臺辦理轉賬業務,何秀霞、莫婕、陸麗桃主要負責記賬,操作電腦進行網上銀行轉賬。2006年8月至2007年6月間,5名被告人進行非法買賣外匯活動,經營金額折合人民幣22.4億元。據包衛供訴,該“辦事處”平均每天經手的金額從幾萬元到幾百萬元不等,最多時一天經手了400多萬元人民幣。
越秀區法院審理認為,被告包衛、楊亮、何秀霞、莫婕、陸麗桃在同案人的指揮下參與非法買賣外匯的活動,并協助同案人完成非法經營的犯罪活動,是非法經營罪的共犯,其行為均構成非法經營罪。因他們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屬從犯,鑒于此,法院對5名被告減輕處罰,5名被告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至1年零4個月不等。
案情回顧
清遠原政協委員經營地下錢莊
2007年6月26日,深圳、廣州兩地警方統一行動,成功搗毀一個組織嚴密、經營規模巨大的地下錢莊,當場抓獲包括地下錢莊老板杜玲等在內的犯罪嫌疑人,凍結涉案賬戶55個約420萬元人民幣。
杜玲是原清遠市政協委員,在香港的身份為杜氏人民幣找換行董事長,該找換行共有6家分店,在深圳控制著多家公司。杜氏地下錢莊在深圳非法經營已七八年,2006年至2007年5月僅深圳“辦事處”交易金額就達43億多元人民幣。 (新快報 記者 曹晶晶 實習生 張怡川 通訊員 越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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