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外地老人和她3歲孫子在商丘市區走失,家人懸賞1萬元給找到親人者。商丘市民秦西運及時讓他們家人重新團圓。而對方領走人后,卻連句“謝謝”都沒說就玩起了失蹤。昨日,記者接到了秦西運的投訴。
【遭遇】好心人幫忙找到失散親人
9月23日凌晨5時許,商丘市凱旋路與宜興路交叉口一家屬院,秦西運正忙著往外運垃圾。突然,一個年輕男子跑到他面前,問他是否見過一位老太太帶著一個小男孩,兩人是他的家人。秦西運答應幫他尋找。
當天15時許,在商丘市實驗中學分校門口,秦西運發現了一位老太太抱著一個約3歲的小男孩,操外地口音,樣子和年輕男子要尋找的人差不多。
秦西運把他們帶回自己家,還給他們買來吃的。隨后,他就撥打了110報警。
民警通過核實,通知了一對夫婦。很快這對30多歲的夫婦趕到,一家人見面后抱頭痛哭。秦西運一看,男的正是他早上遇到的。
隨后,這對夫婦一句話沒跟秦西運說就領著老人和孩子離開了。
【尷尬】鄰居提醒才知懸賞萬元尋人
事后,一個鄰居對秦西運調侃,說他幫人找到走失的親人發了財,得到對方的一萬元酬謝金。秦西運很納悶兒,隨后,他在家屬院附近一根電線桿兒上發現了老太太親屬張貼的“尋人啟事”,上面注明:“如發現并及時聯系者,當面重謝1萬元”等字樣。
秦西運發現,在當天晚上,走失者家人就把大街小巷貼的“尋人啟事”全撕掉了。截至記者發稿時,秦西運既沒有見到走失者家人來致謝,更沒有拿到1萬元酬金。
秦西運無奈地說:“以后再遇見這樣的事還管不管呀!”
昨日上午,記者在秦西運所住的家屬院大門口見到了那張已經殘缺的“尋人啟事”,上面寫的與秦西運描述的一樣。
記者按尋人啟事上公布的兩部手機號給對方撥過去,均為因故停機。秦西運說,他已經去移動公司查詢過了,公布的手機號碼一個是商丘本地的,機主叫趙德勝;另一個是廣東東莞的,機主為林軍。
秦西運說:“我打算在10月22日去法院起訴他們,給那些不講誠信的人一個忠告。”
【說法】獎賞承諾構成合同關系
那么,“尋人啟事”上的獎賞承諾,是否就構成了一種合同關系呢?昨日,記者就此問題專門咨詢了河南金研律師集團(商丘)事務所高級律師朱漢東。
朱律師稱,在公開場合張貼“尋人啟事”,并作出巨額獎賞承諾,就是向不特定人發出了一種要約,也就與要約另一方形成了一種“合同”關系。
本案例中,秦西運既然幫對方找到了家人,他就可以要求對方兌現自己的承諾。如果對方堅持不兌現就是違約行為,按照《合同法》規定,發出要約的一方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假如雙方協商不成,秦西運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記者 陳濤 實習生 郭帥/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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