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疾馳的摩托車上將無辜村民拽下后,宿州市埇橋區灰古派出所數名聯防隊員對受害人進行毆打。將對方帶回派出所并銬在窗戶上審訊時,受害人出現頭暈、嘔吐的癥狀,此時,派出所教導員仍安排人員繼續審訊。在受害人寫下保證書后,教導員再次安排聯防隊員將受害人送回家,而聯防隊員在與受害人家屬通過兩次電話后,竟將身受重傷的受害人拋置路邊揚長而去。3小時后,受害人被人發現并送醫院搶救,最終搶救無效死亡。案發后,在當地區委“案件處理協調小組”的主持下,被害人家屬獲得了17.9萬元的賠償金,并簽下了不再追究相關當事人刑事責任的“人民調解協議書”。涉案的派出所教導員及聯防隊員也因此獲得了檢察院相對不起訴的處理決定……
夜捕青蛙引禍上身
2006年8月1日晚,宿州市埇橋區朱仙莊鎮河東村村民魏萬清、魏萬富晚飯后相約到篙溝鄉趙樓村去捕青蛙。當晚8點多一點,兩人在捉到20多斤青蛙后,開始返程回家,由魏萬清駕駛摩托車帶魏萬富。
據魏萬清的證言顯示,當晚在由東向西行至二徐路路口東二三十米的地方,他們發現停著一輛警車。在離警車有一百米左右遠的地方,警車的警燈開始亮起,并且看到有四五個人站在路中央,其中一人伸手示意停車。當時由于他的車速在五六十碼左右,發現前面有車和人時,已經剎不住車,路上的四個人立即兩人一組分成左右兩邊避讓。魏萬清便駕車從中間過去了,站在左側路南的兩個人中,有一人伸手攔車,沒有攔住,但魏萬富卻從車上掉了下去。看見魏萬富被抓后,魏萬清沒有停車,而是趕回家中,將情況告訴了魏萬富的妻子。
重傷村民被棄路邊
2006年8月2日早晨4點40分,宿州市埇橋區朱仙莊鎮河東村村民魏萬征騎摩托車帶著同莊村民李金蘭到東二鋪,在車子行駛到梁家路口加油站門口時,魏萬征突然聽到有人喊他的小名。停車后,魏萬征和李金蘭發現喊他們的是同村村民魏萬富。見魏萬富趴在地上,兩人便詢問對方出了什么事。魏萬富表示,他因為被灰古派出所的人追打受了傷,站不起來。隨后,魏萬征和李金蘭將魏萬富放在摩托車中間將其送回家。
當天5點多鐘到家后,魏萬富的弟弟魏電影找到河東村衛生室醫生尹建東,告訴醫生他的哥哥魏萬富頭痛。尹建東立即帶上血壓表、聽診器趕到魏萬富家給魏量血壓。據尹建東向調查機關陳述的卷宗顯示,當時他看到魏萬富臉色發黃,惡心嘔吐,便問魏是否摔著了,魏表示沒有,而是被棍子打到頭了。見此,尹建東懷疑魏萬富是腦震蕩,就回到衛生所配了藥,讓其家屬馬淑玲去給魏萬富吊水,尹醫生緊接著撥打120,當天6點左右,救護車趕到。7點30分,魏萬富被送往宿州市利民醫院進行急救,后經搶救無效死亡。
外傷導致村民死亡
據宿州市利民醫院工作人員宋業香向調查機關所作的證言顯示,2006年8月2日早上8點左右,她接到病人的時候,病人已經深度昏迷,屬再次昏迷。此人如何受傷及如何被送到醫院的細節她不知道,只是聽病人家屬介紹病人名叫魏萬富,當時病人家里還沒有錢。由于病人傷情比較嚴重,醫院認為不可能往外推,而必須要立即手術,最大限度地搶救病人的生命。
經過簡單檢查后,宋業香看到魏萬富左耳后有淤血,左耳孔有血性液流出,根據CT片顯示,病人處于危險狀態,必須立即搶救。在局部麻醉下開顱,發現病人左側顳骨橫行骨折,長約6公分,骨縫往外噴血,打開顱骨后,看到硬腦膜外血腫,直徑約8公分,硬腦膜下也有出血情況,骨窗外圍有血性液流出。宋業香指出,該傷勢說明病人外圍組織還有損傷,手術中病人心跳呼吸停止,腦疝形成,搶救1小時無效,病人死亡。經過法醫鑒定,魏萬富系外傷所致嚴重顱腦損傷而死亡。
魏萬富死亡后,其親屬及村民近百人到宿州市公安局埇橋分局灰古派出所討要說法。隨后,該案引起上級部門重視。2006年8月4日,宿州市埇橋區委成立“案件處理協調小組”,明確指示案件由宿州市埇橋區檢察院主辦。同日,經過埇橋區檢察院分管檢察長同意初查。8月7日,經埇橋區檢察院檢察長決定立案偵查。
聯防隊員承認打人
據參與當晚事件的聯防隊員趙德仿證言顯示,當晚魏萬富系被聯防隊員張峰從摩托車后座上拽下來的,魏當時是頭部左側著地。魏萬富起來后,往四清路南樹行跑,聯防隊員余富從四清路向東攔,張峰緊跟著魏萬富身后追,其跟在張峰身后十幾米遠。在追的時候,他聽到張峰講“叫你跑,再跑我揍死你”,同時聽到了“撲通、撲通”的打擊聲以及魏萬富“哎呦、哎呦”直叫喚的聲音,魏萬富還講“你別打了,我不跑了”。在余富的證言中,同樣指出張峰對魏萬富實施了毆打,張峰本人則表示其僅用橡皮棍朝魏萬富屁股上打了一下。趙德仿在證言中表示,在將魏萬富抓住后,他們將魏的鞋帶解下捆住魏萬富的兩個拇指。隨后,一干人等將魏萬富帶回派出所進行問話。問話期間,魏萬富連喊頭痛并嘔吐,并向教導員要藥吃。見此,灰古派出所教導員馬利亞沒有給魏藥,反而要求繼續進行問話。直到最后,讓魏寫下保證書后,讓張峰將魏萬富送走。而在送的過程中,張峰給魏萬富家人打過兩次電話后,便將魏萬富拋在路邊,駕車離去。
17.9萬“買斷”一條命
案件發生后,經埇橋區檢察院反瀆局偵查終結后,馬利亞、張峰二人被以涉嫌玩忽職守罪移送埇橋區檢察院審查起訴。該院檢委會于2007年9月6日對案件進行研究后,決定對張峰以玩忽職守罪向法院起訴,擬決定對馬利亞相對不起訴。2007年10月17日,張峰一案開庭;2007年12月11日,埇橋區檢察院將張峰玩忽職守一案撤回起訴。2008年1月10日,埇橋區檢委會對張峰同樣做出了相對不起訴,并報宿州市檢察院審批。
在案件處理期間,2006年8月25日,“埇橋區協調處置領導小組”與魏萬富的親屬簽訂了一份“人民調解協議書”,約定一次性補償魏的親屬17.9萬元人民幣;魏家保證不再追究相關當事人的刑事責任,并不再向有關部門提出任何要求。2006年8月28日、29日,埇橋區公安分局分別收到張峰及馬利亞各自賠償的8萬元。(溫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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